AN 06 0107 0116 六集.三個一組品:十經共用同一個模型,而這是六集最機械的一品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〇七經 貪經(Rāga Sutta)

三樣配三樣,而三個對治不在同一層

有這三樣法:貪、瞋、癡。為了捨棄它們,應當修習三樣法:為了捨棄貪,應當修習不淨;為了捨棄瞋,應當修習慈;為了捨棄癡,應當修習智慧。

本品十經是同一個模型。 三樣要捨的加三樣要修的等於六,於是進得了六集;品名說的就是這件事——每一經裝的是兩組三個一組。

而本經的三個對治不在同一層。 不淨是一種想,慈是一種心境,智慧是一種能力;三樣的性質不同,而經文把它們排成同一份清單。

三個對治都有各自的來歷。 不淨與斷貪的配對在《中部》第六十二經那六項修習裡已經定了;慈斷惡意、智慧斷癡在巴利藏各處反覆出現。本經把三對壓成三行。

本經是本品十經裡唯一以那三個根起頭的。 其餘九經的三樣都是從這三個根長出來的東西——壞行為、念頭、想、元素、見解;而經文不說這件事。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貪,瞋,癡——

比丘們,這就是那三樣法。

比丘們,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為了捨棄貪,應當修習不淨;為了捨棄瞋,應當修習慈;為了捨棄癡,應當修習智慧——

比丘們,為了捨棄那三樣法,就應當修習這三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〇八經 壞行為經(Duccarita Sutta)

對治就是把那一格翻面,本品最機械的一經

有這三樣法:身體上的壞行為、言語上的壞行為、心上的壞行為。為了捨棄它們,應當修習三樣法:身體上的好行為、言語上的好行為、心上的好行為。

三個對治是三樣的同名反面。 壞行為配好行為,一格一格對得整整齊齊;本品十經裡只有本經三格全部是這樣翻面的。

而這樣的對治其實什麼也沒有多說。 「為了捨棄身體上的壞行為,應當修習身體上的好行為」——這一句拆開來看是一個同義反覆;經文不替它補一個辦法。

三樣壞行為是巴利藏最常見的一份三分。 身、語、意三處各一,而本專案的定譯把那三個處所寫出來(身體上的、言語上的、心上的),不縮成三個單字。

本經接在前一經後面,而兩經的層次不同。 前一經是貪瞋癡三個根,本經是它們做出來的事;兩經相鄰,原典不作交代。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身體上的壞行為,言語上的壞行為,心上的壞行為——

比丘們,這就是那三樣法。

比丘們,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為了捨棄身體上的壞行為,應當修習身體上的好行為;為了捨棄言語上的壞行為,應當修習言語上的好行為;為了捨棄心上的壞行為,應當修習心上的好行為——

比丘們,為了捨棄那三樣法,就應當修習這三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〇九經 念頭經(Vitakka Sutta)

同樣三樣東西的第一層,而接下來兩經往下挖兩層

有這三樣法:感官慾望的念頭、惡意的念頭、加害的念頭。為了捨棄它們,應當修習三樣法:離開感官慾望的念頭、沒有惡意的念頭、不加害的念頭。

本經與接下來兩經是同三樣東西的三層。 感官慾望、惡意、加害各出現三次——一次當念頭,一次當想,一次當元素;三經連著排,而原典一句也不說它們是一條往下挖的線。

而第七十五經把前兩層合起來當六樣。 那一經的六格是三樣的念頭加三樣的想,配的是這一生過得苦還是樂;本經只取一層,配的是要修什麼。

第三格的中文不作「傷害」。 原文那個詞在《中部》第十九經已經定譯為「加害」,因為「傷害」在本專案定給了另一個字,而那一經同一段裡兩者同框。

本經的巴利標籤與《相應部》第五十六相應第七經相同。 「尋」是這個詞作禪那的支分時的定譯;在非禪那的語境裡它作「念頭」,《中部》第十九經改名時就是照這條判準裁的。兩經的六格都是那三樣不善的念頭與它們的反面,語境並沒有分開,所以兩篇同取《念頭經》——那一篇原作《尋經》,2026-09-23 一併改齊。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感官慾望的念頭,惡意的念頭,加害的念頭——

比丘們,這就是那三樣法。

比丘們,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為了捨棄感官慾望的念頭,應當修習離開感官慾望(Nekkhamma)的念頭;為了捨棄惡意的念頭,應當修習沒有惡意的念頭;為了捨棄加害的念頭,應當修習不加害的念頭——

比丘們,為了捨棄那三樣法,就應當修習這三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一十經 想經(Saññā Sutta)

同樣三樣東西的第二層,而換的只是一個字

有這三樣法:感官慾望的想、惡意的想、加害的想。為了捨棄它們,應當修習三樣法:離開感官慾望的想、沒有惡意的想、不加害的想。

本經與前一經只差一個字。 念頭換成想,其餘十二個位置一字不動;原典把這樣的一組換字算成一部獨立的經。

而念頭與想的分別本經不說。 這兩個詞在巴利藏裡是不同的心的動作——一個是想法冒出來,一個是認出那是什麼;本經把它們各配一經,卻不比較。

三經之中本經是中間那一層。 前一經是念頭,下一經是元素;如果那是一條往下挖的線,本經就是中段,而線是不是存在,原典不表態。

本經的巴利標籤在本專案已經用過五次。 《相應部》第十八、二十六、二十七相應各有一經同名,五集第六十一至七十經有一整品同名;六個中文名都作「想」。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感官慾望的想,惡意的想,加害的想——

比丘們,這就是那三樣法。

比丘們,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為了捨棄感官慾望的想,應當修習離開感官慾望(Nekkhamma)的想;為了捨棄惡意的想,應當修習沒有惡意的想;為了捨棄加害的想,應當修習不加害的想——

比丘們,為了捨棄那三樣法,就應當修習這三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一十一經 元素經(Dhātu Sutta)

同樣三樣東西的第三層,而這一層是六種元素的那一套

有這三樣法:感官慾望的元素、惡意的元素、加害的元素。為了捨棄它們,應當修習三樣法:離開感官慾望的元素、沒有惡意的元素、不加害的元素。

本經這六格在《中部》第一百一十五經是一套完整的六種元素。 那裡三對正反並列成一份六樣,而本經把同樣六格拆成「三樣要捨、三樣要修」;同一份材料,兩種擺法。

而這一層與前兩層不同類。 念頭與想都是心的動作,元素是一個領域或一種意向;三經連排而只有本經的那個詞不指動作。

那個詞在《中部》第一百一十五經同時做兩件工作。 在六種元素裡它是一種意向,在三種元素裡它是一個存在領域;那一篇的處理是中文兩處都照原文用同一個詞,本經沿用。

三經到此收齊。 感官慾望、惡意、加害三樣東西各走了念頭、想、元素三層;九格之外原典不再多說一句。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感官慾望的元素,惡意的元素,加害的元素——

比丘們,這就是那三樣法。

比丘們,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為了捨棄感官慾望的元素,應當修習離開感官慾望(Nekkhamma)的元素;為了捨棄惡意的元素,應當修習沒有惡意的元素;為了捨棄加害的元素,應當修習不加害的元素——

比丘們,為了捨棄那三樣法,就應當修習這三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一十二經 滿足經(Assāda Sutta)

三種見解,而只有第三種配到同族的對治

有這三樣法:認為有滿足的見解、跟著自我走的見解、錯誤的見解。為了捨棄它們,應當修習三樣法:無常的想、無我的想、正見。

三個對治只有第三個與那一格同族。 錯誤的見解配正見,兩者是同一個詞的正反;前兩格配的是想,不是見解。

而前兩格的配法有道理。 認為有滿足配無常的想——滿足的前提是那樣東西留得住;跟著自我走配無我的想——一格對一格,而經文不解釋。

第一格是本經的經名所自,也是三格裡唯一不常見的。 跟著自我走的見解與錯誤的見解在巴利藏各處都有,「認為有滿足的見解」在本專案是頭一次出現。

三格排下來是一條由淺而深的線。 先是覺得那裡有滿足,再是覺得那裡有一個自我,最後是整套看錯了;而經文把它們並列,不排次序。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認為有滿足的見解,跟著自我走的見解,錯誤的見解——

比丘們,這就是那三樣法。

比丘們,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為了捨棄認為有滿足的見解,應當修習無常的想;為了捨棄跟著自我走的見解,應當修習無我的想;為了捨棄錯誤的見解,應當修習正見——

比丘們,為了捨棄那三樣法,就應當修習這三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一十三經 厭倦經(Arati Sutta)

第一格的對治是四種無量的心境之一,本品只用了這一次

有這三樣法:厭倦、加害、不照法而行。為了捨棄它們,應當修習三樣法:喜、不加害、照法而行。

第一格的對治是四種無量的心境(Brahmavihāra)裡的第三個。 厭倦配喜——本品十經裡只有這一經與第一百〇七經動用了那一組心境,而那一經用的是慈。

而厭倦在本專案的定譯有一個限定。 它指的是對遠離的生活生起的厭倦與待不住,不是一般的乏味;第四禪那那句「不苦不樂」裡的「不樂」不得用來對譯它。

後兩格是翻面。 加害配不加害,不照法而行配照法而行;三格裡有兩格的對治就是把那一格加上一個「不」或拿掉一個「不」。

第三格是本品唯一一個涵蓋整個生活的。 其餘各經的三樣都是一種心的動作或一種行為,「不照法而行」說的是一個人整體怎麼過日子;而它與前兩格並列。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厭倦,加害,不照法而行——

比丘們,這就是那三樣法。

比丘們,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為了捨棄厭倦,應當修習喜;為了捨棄加害,應當修習不加害;為了捨棄不照法而行,應當修習照法而行——

比丘們,為了捨棄那三樣法,就應當修習這三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一十四經 知足經(Santuṭṭhitā Sutta)

三格全部翻面,而第二格與第七十七經的第二格相同

有這三樣法:不知足、沒有清楚覺知、欲求多。為了捨棄它們,應當修習三樣法:知足、清楚覺知、少欲。

三格的對治全部是同一個詞的反面。 不知足配知足,沒有清楚覺知配清楚覺知,欲求多配少欲;與第一百〇八經一樣,本經的對治不多說任何辦法。

而第一格與第三格是同一件事的兩頭。 不知足說的是拿到了還嫌不夠,欲求多說的是還沒拿到就想要很多;兩格夾著中間那個不相干的第二格。

第二格在本集出現過兩次。 第七十七經六樣裡的第二樣就是它,那裡配的是超過常人的法;本經把它夾在兩樣欲求之間,而經文不說它為什麼在這裡。

經名取自第一格的反面。 原典的標籤是那個正面的詞,而經文的第一格是它的否定式;六集的經名取自對治那一邊的,只有這一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不知足,沒有清楚覺知,欲求多——

比丘們,這就是那三樣法。

比丘們,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為了捨棄不知足,應當修習知足;為了捨棄沒有清楚覺知,應當修習清楚覺知(Sampajañña);為了捨棄欲求多,應當修習少欲——

比丘們,為了捨棄那三樣法,就應當修習這三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一十五經 聽不進規勸經(Dovacassatā Sutta)

第三格的對治是一個修法的名字,本品只給過兩次

有這三樣法:聽不進規勸、交的是壞朋友、心散開。為了捨棄它們,應當修習三樣法:聽得進規勸、交的是好朋友、入出息念。

第三格的對治是一個具體的修法。 心散開配入出息念——那是十六步的那一套,《中部》第一百一十八經有專篇;本品十經裡只有這一經與下一經給出修法的名字,其餘八經的對治都是一個反面詞或一種想。

前兩格是翻面。 聽不進規勸配聽得進規勸,交的是壞朋友配交的是好朋友;兩格照樣是同一個詞的正反。

而三格的方向不同。 第一格朝著教他的人,第二格朝著身邊的人,第三格朝著自己的心;三格從外往裡收,而經文不點破。

第一格那個詞在本專案此前只出現在複合的形式裡。 《中部》第十五經的「使人聽不進規勸的心境」是它的一族,而本經讓它單獨站成一格。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聽不進規勸,交的是壞朋友,心散開——

比丘們,這就是那三樣法。

比丘們,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為了捨棄聽不進規勸,應當修習聽得進規勸;為了捨棄交的是壞朋友,應當修習交的是好朋友;為了捨棄心散開,應當修習入出息念——

比丘們,為了捨棄那三樣法,就應當修習這三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一十六經 浮躁經(Uddhacca Sutta)

第一格的對治是止,而本品到這裡結束

有這三樣法:浮躁、沒有約束、放逸。為了捨棄它們,應當修習三樣法:止、約束、不放逸。

第一格的對治是止。 浮躁配止——這是本品第二個具體的修法名,前一經是入出息念;而這兩經恰好排在品末。

後兩格是翻面。 沒有約束配約束,放逸配不放逸;三格裡有兩格照舊。

三格排成一條由粗到細的線。 浮躁是心動得太快,沒有約束是根門沒有關上,放逸是不警覺;三樣的定譯在本專案各有分工——與放逸並列的另有「不使力」與「不動」兩個詞,三者分的是不警覺、不用力、不動。

本品十經的攝頌一行點十個名字。 貪、壞行為、念頭、想、元素、滿足、厭倦(Arati)、知足,加上最後兩個;品末語作「三個一組品第十一」。

而本品是六集裡最機械的一品。 十經共用同一個模型,十經的原文合起來只有五點七 KB,最長的一經六百五十四個位元組;六集其餘十二品沒有一品是這個樣子。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浮躁,沒有約束,放逸——

比丘們,這就是那三樣法。

比丘們,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是哪三樣呢?

為了捨棄浮躁,應當修習止;為了捨棄沒有約束,應當修習約束;為了捨棄放逸,應當修習不放逸——

比丘們,為了捨棄那三樣法,就應當修習這三樣法。」


增支部三個一組品(Tikavagga,AN 6.107–116)

十經共用同一個模型,而這是六集最機械的一品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六集的第十一品,十經。第二個五十經篇在前一品結束,本品掛在五十經篇之外。

第一件是十經共用同一個模型。

每一經都是「有這三樣法……為了捨棄這三樣法,應當修習三樣法」。 三加三等於六,於是進得了六集;品名說的就是這件事。

而這是六集最機械的一品。 十經的原文合起來只有五點七 KB,最長的一經六百五十四個位元組;六集其餘十二品沒有一品是這個樣子。

第二件是三個對治的性質在十經之間差很多。

第一百〇七經的三個對治不在同一層:不淨是一種想,慈是一種心境,智慧是一種能力。 第一百〇八、一百一十四經的三個對治全部是同一個詞的反面——「為了捨棄身體上的壞行為,應當修習身體上的好行為」,拆開來看是一個同義反覆。

而只有兩經給出修法的名字。 第一百一十五經的心散開配入出息念,第一百一十六經的浮躁配止;其餘八經的對治都是一個反面詞或一種想。那兩經恰好排在品末。

第三件是第一百〇九、一百一十、一百一十一經是同三樣東西的三層。

感官慾望、惡意、加害各出現三次——一次當念頭,一次當想,一次當元素。 三經連著排,而原典一句也不說它們是一條往下挖的線。

而第七十五經把前兩層合起來當六樣。 那一經的六格是三樣的念頭加三樣的想,配的是這一生過得苦還是樂;本品把同一批材料拆成三經。

第三層與前兩層不同類。 念頭與想都是心的動作,元素是一個領域或一種意向;而那六格在《中部》第一百一十五經是一套完整的六種元素,本經把它拆成「三樣要捨、三樣要修」。

第四件是第一百一十二經只有第三格配到同族的對治。

錯誤的見解配正見,兩者是同一個詞的正反。 前兩格配的是想不是見解:認為有滿足配無常的想,跟著自我走配無我的想——一格對一格,而經文不解釋。

第五件是第一百一十三經動用了四種無量的心境。

厭倦配喜——那是四種無量的心境(Brahmavihāra)裡的第三個。 本品十經裡只有這一經與第一百〇七經動用了那一組,而那一經用的是慈。

第六件是第一百一十四經的經名取自對治那一邊。

原典的標籤是「知足」,而經文的第一格是它的否定式「不知足」。 六集的經名取自對治那一邊的,只有這一經。

③ 結構脈絡

本品十經:貪、壞行為、念頭、想、元素、滿足、厭倦、知足,加上最後兩個。攝頌一行點這幾個名字並自報「兩部加上浮躁就是這一品」,品末語作「三個一組品第十一」。

三個經名沿用既有的中文名。 第一百〇八經的 Duccarita 沿用本集四集第一百四十八、二百二十一經與《相應部》第四十七相應第四十七經的《壞行為經》;第一百一十經的 Saññā 沿用《相應部》多篇與本集五集第七品品名的「想」;第一百一十一經的 Dhātu 沿用《相應部》多篇的《元素經》;第一百一十二經的 Assāda 沿用《相應部》第二十二相應多篇的《滿足經》。

兩個經名與既有的中文名同形而巴利拼寫不同。 第一百一十三經的 Arati 與《相應部》第八相應第二經的 Aratī 差一個長音,兩經都作《厭倦經》;第一百一十四經的 Santuṭṭhitā 與本集四集第二十七經的 Santuṭṭhi、《相應部》第十六相應第一經的 Santuṭṭha 是同一個詞的三種構詞,三經都作《知足經》。同一個詞的不同構詞共用一個中文標籤,這不是漂移。

四個中文經名是本批新造的。 第一百〇七經的 Rāga 依「貪」定名;第一百一十五經的 Dovacassatā 依《中部》第八經 dubbaca(聽不進規勸)的既有定譯定名;第一百一十六經的 Uddhacca 依「浮躁」定名。

而第一百〇九經的 Vitakka 作《念頭經》,《相應部》第五十六相應第七經同一個巴利標籤,2026-09-23 一併改齊。 「尋」是這個詞作禪那的支分時的定譯;在非禪那的語境裡它作「念頭」,《中部》第十九經改名為《兩類念頭經》時就是照這條判準裁的。兩經六格全部是那三樣不善的念頭與它們的反面,語境並沒有分開,所以那一篇原本的《尋經》改作《念頭經》。

長公式全部沿用既有定譯。 三樣不善的念頭與它們的反面(《中部》第十九經)、三樣想(《中部》第一百二十四經)、六種元素(《中部》第一百一十五經)、三樣壞行為與好行為(《中部》第六十經)、三種見解的配對(《相應部》第四十四相應)、交的是壞朋友與交的是好朋友(本集三集第二十七經)。

本品新增的條目收在術語表第一百〇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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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品,掛在五十經篇之外。十經共用同一個三個一組的模型,是六集最機械的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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