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06 0096 0106 六集.好處品:四經在講「看錯了就到不了」,三經在講「看對了有什麼好處」,而兩組之間沒有橋

增支部六集第九十六經 出現經(Pātubhāva Sutta)

兩樣難得在世間上,四樣難得在這個人身上

有六樣東西在世間難得出現:如來、阿羅漢、圓滿覺悟者(Sammāsambuddha)的出現;講說如來宣說的法與教誡的人;生在聖者住的地方;諸根沒有殘缺;不遲鈍、不糊塗;對善的法有意願。

六格分兩邊。 前兩格難得在世間上——有沒有一位覺悟者出世,有沒有人把他的法講出來;後四格難得在這個人身上——生在哪裡、身體全不全、腦子清不清楚、想不想要。

而第三格是兩邊的接點。 生在聖者住的地方既不是世間的事,也不完全是他自己的事;它是那個人與那個時代碰上的那一格。

第一格與第二格在數目上不對等。 一位如來出世是一次,而把法講出來的人可以有很多;經文把兩者並排成同樣難得的兩樣,不作說明。

第五格那三個字沿用五集的那一式。 不遲鈍、不糊塗——原典裡那一串是罵人笨的成語,而本經用它的否定式當成一項難得的條件。

第六格是唯一一個可以由自己決定的。 前五格是給的,第六格是要的;而經文把它排在最後,也不說它與前五格的關係。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六樣東西在世間難得出現。是哪六樣呢?

如來、阿羅漢、圓滿覺悟者在世間難得出現;講說如來宣說的法與教誡的人在世間難得;生在聖者住的地方在世間難得;諸根沒有殘缺在世間難得;不遲鈍、不糊塗在世間難得;對善的法有意願在世間難得——

比丘們,這六樣東西在世間難得出現。」


增支部六集第九十七經 好處經(Ānisaṁsa Sutta)

最後兩樣好處其實是一句話拆成兩格

親自實現預流果有六樣好處:在真正的法上已經確定;不會退失;苦有了邊際;帶著不共的知;把因看清楚了;也把由因生起的那些法看清楚了。

第五格與第六格在原文裡是一句。 「他把因看清楚了,也把由因生起的那些法看清楚了」——兩個名詞短語共用一個動詞,而經文把它們數成兩樣好處;不這樣數就湊不出六。

前三格是同一件事的三種說法。 在真正的法上已經確定、不會退失、苦有了邊際——一個說位置定了,一個說不會掉回去,一個說還剩多少;三格都在講那條路的長度。

第四格是唯一一個講能力的。 「不共的知」是別人沒有的那份知;第一百〇四經在講無我的想那六樣好處時,這一格與第五、第六格一字不差地再出現一次。

而本經與第九十五經在最後兩格上重疊。 那一經用這兩句話當「做不出來的事」的理由,本經用它們當入流的好處;同一句話一次當因,一次當果,兩經隔著兩經而都不提對方。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親自實現入流(Sotāpanna)的果有六樣好處。是哪六樣呢?

他在真正的法上已經確定,不會退失,苦有了邊際,帶著不共的知,把因看清楚了,也把由因生起的那些法看清楚了——

比丘們,親自實現預流果就有這六樣好處。」


增支部六集第九十八經 無常經(Anicca Sutta)

三句「這是不可能的」與三句「這是可能的」,而兩邊的鏈子一節也不差

『比丘把任何一個造作(Saṅkhāra)看成常,而能帶著隨順的接受』,這是不可能的。不帶著隨順的接受而能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也不可能;沒有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而能親自實現那四種果,也不可能。看成無常則三句全部可能。

三句排成一條鏈子。 看成常、接受不下來、踏不進去、實現不了——每一句的前提是上一句的結論,四級一路往下掉。

而本經與第六十七、六十八經是同一個句型。 那兩經的鏈子從交什麼朋友與愛不愛聚在一起起步,本經從他怎麼看一個造作起步;三經共用「這是不可能的」與「這是可能的」那一對定型語。

第一節是整條鏈子唯一的分岔。 從第二節起,反面與正面的文字一字不差,只是把「沒有」拿掉;也就是說整條鏈子的成敗全由第一節決定。

而第一節的兩邊不對稱。 反面是「任何一個造作」,正面是「一切造作」——一個說只要有一個看錯就不行,一個說全部看對才行;經文不點破這個差別。

「隨順的接受」是這條鏈子上最小的那一級。 它排在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之前,而本品四經(第九十八至一百〇一經)全部圍著它轉;經文從頭到尾不說它是什麼。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一位把任何一個造作(Saṅkhāra)看成常的比丘,會帶著隨順的接受』,這是不可能的。

『沒有帶著隨順的接受而會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這是不可能的。

『沒有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而會親自實現預流果、一次往返的果、不再返回的果或者阿羅漢這件事』,這是不可能的。

比丘們,『一位把一切造作看成無常的比丘,會帶著隨順的接受』,這是可能的。

『帶著隨順的接受而會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這是可能的。

『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而會親自實現預流果、一次往返的果、不再返回的果或者阿羅漢這件事』,這是可能的。」


增支部六集第九十九經 苦經(Dukkha Sutta)

同一條鏈子換一個字,而原典用省略號寫完一整經

『比丘把任何一個造作(Saṅkhāra)看成樂』——其餘照前一經;「把一切造作看成苦」——這是可能的。

本經在原典裡只有三行。 起句寫到「把任何一個造作看成樂」就接省略號,中段整段不寫,末句只留「這是可能的」五個字。

而省略掉的正是那條鏈子。 隨順的接受、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四種果——三級一級也不重寫,因為前一經剛寫過。

換掉的只有一個字。 前一經是常與無常,本經是樂與苦;六個位置裡只有第一個位置換了詞。

這是《增支部》省略式最輕的一種形狀。 它不是一整品共用一個樣板,只是一經借上一經的中段;而原典仍然把它算成一部獨立的經。

依憲法第六節與體例補充第四節,省略的來歷在此標明。 中段兩節與末節依前一經;原文寫著省略號的地方譯文照寫省略號,不代原典展開。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一位把任何一個造作看成樂的比丘』……其餘皆是如此……

『把一切造作看成苦』……其餘皆是如此……

這是可能的。」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經 無我經(Anatta Sutta)

第三句換的不只是一個字,連受詞也換了

「比丘把任何一個法看成自我」——其餘照第九十八經;「把一切法看成無我」——這是可能的。

本經與前一經同型而受詞不同。 第九十八、九十九經說的是「造作」(Saṅkhāra),本經說的是「法」;三相公式在原典裡的第三句本來就換這個詞,不是本經的特例。

這個換法有一個理由,而經文不給。 造作指的是被造出來的東西,法涵蓋得更寬——涅槃也是法而不是造作;三句若都用「造作」,第三句就會漏掉一塊。

本經同樣只有三行。 起句、中段省略、末句「這是可能的」;而三經加起來才把三相說完,原典把它們拆成三部經。

三經的長度差得很遠。 第九十八經九百三十三個位元組,本經兩百二十四個——而說的是同一件事的第三面。

依憲法第六節與體例補充第四節,省略的來歷在此標明。 中段兩節與末節依第九十八經;原文寫著省略號的地方譯文照寫省略號,不代原典展開。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一位把任何一個法看成自我的比丘』……其餘皆是如此……

『把一切法看成無我』……其餘皆是如此……

這是可能的。」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〇一經 涅槃經(Nibbāna Sutta)

前三經禁止把苦的說成樂的,本經禁止把樂的說成苦的

『比丘把涅槃看成苦,而能帶著隨順的接受』,這是不可能的。三句鏈子與第九十八經一字不差。把涅槃看成樂則三句全部可能。

本經把前三經的方向反過來。 第九十八至一百經說的是不能把無常的看成常、苦的看成樂、無我的看成自我;本經說的是不能把涅槃看成苦。

而那個反轉有一個後果。 一切造作(Saṅkhāra)是苦,涅槃不是造作,所以涅槃不在那條「凡是無常的就是苦的」的線上;經文用一句禁令把涅槃放到三相之外,而不作任何說明。

第九十九經與本經正好相鄰而相反。 那一經要人把一切造作看成苦,本經要人把涅槃看成樂;兩經中間隔著第一百經,而原典把它們排在同一品裡。

本經的鏈子與第九十八經一字不差。 隨順的接受、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四種果——只有第一節換了;本品四經共用同一條鏈子的後三節。

而本經是四經裡唯一原文寫滿的第二經。 第九十九、一百經用省略號,本經與第九十八經六節全部寫出來;原典為什麼在這一經上不省,它不說。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一位把涅槃看成苦的比丘,會帶著隨順的接受』,這是不可能的。

『沒有帶著隨順的接受而會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這是不可能的。

『沒有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而會親自實現預流果、一次往返的果、不再返回的果或者阿羅漢這件事』,這是不可能的。

比丘們,『一位把涅槃看成樂的比丘,會帶著隨順的接受』,這是可能的。

『帶著隨順的接受而會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這是可能的。

『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而會親自實現預流果、一次往返的果、不再返回的果或者阿羅漢這件事』,這是可能的。」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〇二經 站不住經(Anavatthita Sutta)

六樣好處全部用未來式說,而說的人是那位比丘自己

看見六樣好處,比丘就足以對一切造作不畫界限地立起無常的想:一切造作(Saṅkhāra)在我看來都站不住;我的意在整個世間裡都不再樂著;我的意會從整個世間出來;我的心會朝著涅槃;我的那些束縛會被捨棄;我會帶著最上的沙門這件事。

六格全部是第一人稱的未來式。 「在我看來」「我的意」「我會」——這不是世尊在描述一種人,是他把那位比丘應當對自己說的話寫出來;六格因此讀起來像一份盤算。

而六格排成一條由遠而近的路。 看法變了、心不再黏著、心出來了、心朝著涅槃、束縛掉了、到了最上的沙門這件事;六級一級比一級深。

第二格與第三格只差一步。 一個是不再樂在裡面,一個是從裡面出來;經文把不黏著與脫離分成兩格,而不說中間發生了什麼。

「不畫界限」是本經的關鍵動作。 原文是一個否定的動名詞,意思是不替那個想留下任何例外;接下來兩經同樣用這個詞,而三經的受詞分別是一切造作、一切造作、一切法。

本經與接下來兩經是一組。 無常的想、苦的想、無我的想各配六樣好處,而三份六樣裡只有第二格與第三格有重疊;三相在這一組裡不是三個角度,是三份不同的清單。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看見六樣好處,比丘就足以對一切造作不畫界限地立起無常的想。是哪六樣呢?

『一切造作在我看來都站不住;我的意在整個世間裡都不再樂著;我的意會從整個世間出來;我的心會朝著涅槃;我的那些束縛(Saṁyojana)會被捨棄;我會帶著最上的沙門這件事。』

比丘們,看見這六樣好處,比丘就足以對一切造作不畫界限地立起無常的想。」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〇三經 舉著刀的人經(Ukkhittāsika Sutta)

末一格不說他的解脫,說的是他對導師的交代

看見六樣好處,比丘就足以對一切造作不畫界限地立起苦的想:對一切造作(Saṅkhāra),厭離的想會在我身上現前,就像面對一個舉著刀的兇手;我的意會從整個世間出來;我會在涅槃裡看見寂靜;我的那些潛伏傾向會被連根拔掉;我會是做完該做的事的人;我服侍導師這件事會以慈做到。

六格裡只有第一格帶譬喻,而經名取自那個譬喻。 舉著刀的兇手就在面前——那是苦的想要達到的強度;其餘五格一個譬喻也沒有。

第六格是全品最特別的一格。 「我服侍導師這件事會以慈做到」——前五格說的是他自己走到哪裡,這一格說的是他對那位教他的人有沒有交代得過去;而說法的正是那位導師本人。

而第五格與第六格是一對。 做完該做的事是對自己的交代,服侍導師這件事會以慈做到是對別人的交代;兩格並排,經文不說明。

第四格是三經裡唯一一次提到潛伏傾向。 前一經說束縛(Saṁyojana)被捨棄,本經說潛伏傾向被連根拔掉,下一經兩樣都不提;三份六樣在這些位置上各說各的。

第二格是三經共有的唯一一格。 「我的意會從整個世間出來」在第一百〇二、一百〇三經一字不差,而第一百〇四經換成「在整個世間裡我都不由那個做成」;三格排在一起,路徑看得出來,而原典不作交代。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看見六樣好處,比丘就足以對一切造作不畫界限地立起苦的想。是哪六樣呢?

『對一切造作,厭離的想會在我身上現前,就像面對一個舉著刀的兇手。我的意會從整個世間出來;我會在涅槃裡看見寂靜;我的那些潛伏傾向會被連根拔掉;我會是做完該做的事的人;我服侍導師這件事會以慈做到。』

比丘們,看見這六樣好處,比丘就足以對一切造作不畫界限地立起苦的想。」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〇四經 不由那個做成經(Atammaya Sutta)

第二、第三格說的是兩個動作,而它們要的是停下來

看見六樣好處,比丘就足以對一切法不畫界限地立起無我的想:在整個世間裡我都不由那個做成;造「我」這個動作會在我身上止住;造「我的」這個動作會在我身上止住;我會帶著不共的知;我會把因看清楚;也把由因生起的那些法看清楚。

第二、第三格是一對,而它們是動作不是東西。 造「我」與造「我的」——原文兩個詞都是「做」的名詞形;要停下來的不是「我」這個結論,是製造那個結論的那個動作。

第一格的詞在本專案此前只出現在《中部》第一百一十三經。 那裡八層等至每一層都用同一句「不要由它做成」,說的是不要讓自己成為由那樣東西做成的東西;本經把它從等至挪到整個世間。

後三格與第九十七經的後三格一字不差。 那裡是預流果帶來的好處,本經是無我的想帶來的好處;同一組三樣,一次接在果上,一次接在修法上。

而本經的受詞與前兩經不同。 前兩經說「一切造作」(Saṅkhāra),本經說「一切法」——與第九十八至一百經那三經的分工完全一致;三相的第三面在這兩組裡都換受詞。

三經合起來只有一格是共有的。 「我的意會從整個世間出來」在前兩經相同,本經換成第一格;也就是說三份六樣好處裡,沒有一格是三經都有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看見六樣好處,比丘就足以對一切法不畫界限地立起無我的想。是哪六樣呢?

在整個世間裡我都不由那個做成;造『我』這個動作會在我身上止住;造『我的』這個動作會在我身上止住;我會帶著不共的知;我會把因看清楚;也把由因生起的那些法看清楚——

比丘們,看見這六樣好處,比丘就足以對一切法不畫界限地立起無我的想。」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〇五經 存有經(Bhava Sutta)

三樣要丟的加三樣要學的,而六集在這裡把兩份三樣加起來

三種存有應當捨棄,三種修學應當修學。三種存有是感官慾望的存有、形色的存有、無形的存有(Arūpabhava);三種修學是更上一層的戒的修學、更上一層的心的修學、更上一層的慧的修學。兩件事都做到了,就叫做切斷了渴愛、翻掉了束縛、作了苦的盡頭的比丘。

本經的六樣不是一份清單。 前三樣要丟,後三樣要學;兩份三樣的動詞相反,而經文把它們合在一經裡,靠的只是三加三等於六。

而經文自己把兩件事分開問。 「哪三種存有應當捨棄呢」與「在哪三種修學上應當修學呢」是兩個問句,收句也各收一次;六集其餘各經都是一個問句問完六樣。

那三種存有是整個世間的三層。 感官慾望、形色、無形——這是巴利藏最常見的一份三分,而本經不解釋它們,只說要丟掉。

三種修學也是現成的。 戒、心、慧三學在《中部》第四十八經已經定譯,本經一字不改;而「更上一層」對的是原文那個前綴,不作「增上」。

收句是《中部》第二十經那一整句。 切斷了渴愛,翻掉了束縛,靠著正確地看穿慢,作了苦的盡頭——四格一格不動;本經與下一經共用它。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三種存有應當捨棄,三種修學(Sikkhā)應當修學。

哪三種存有應當捨棄呢?

感官慾望的存有,形色的存有,無形的存有——

這三種存有應當捨棄。

在哪三種修學上應當修學呢?

更上一層的戒的修學,更上一層的心的修學,更上一層的慧的修學——

在這三種修學上應當修學。

比丘們,一位比丘既然捨棄了這三種存有,又在這三種修學上學成了——比丘們,這樣的比丘就叫做切斷了渴愛,翻掉了束縛(Saṁyojana),靠著正確地看穿慢,作了苦的盡頭。」


增支部六集第一百〇六經 渴愛經(Taṇhā Sutta)

兩份三樣都是要丟的,而收句與前一經一字不差

三種渴愛應當捨棄,三種慢也應當捨棄。三種渴愛是感官的渴愛、存有(Bhava)的渴愛、斷滅的渴愛;三種慢是慢、自視低一等、自視高一等。兩件事都做到了,就叫做切斷了渴愛、翻掉了束縛、作了苦的盡頭的比丘。

本經與前一經同型而兩份三樣同向。 前一經是三樣要丟、三樣要學,本經是兩份都要丟;同一個收句配兩種不同的組合,而原典把它們排成相鄰的兩經。

三種渴愛是苦的集起那一句的內容。 感官的渴愛、存有的渴愛、斷滅的渴愛——四聖諦第二諦的定義就是這三樣,本經把它們單獨提出來當成應當捨棄的三樣。

三種慢與第七十六經的前三格相同。 那一經六樣裡的前三樣是慢、自視低一等、自視高一等,配的是阿羅漢這件事;本經把同樣三樣配在渴愛旁邊。

而收句裡就有「渴愛」與「慢」。 切斷了渴愛,翻掉了束縛,靠著正確地看穿慢——本經要捨的兩樣正好是收句裡點名的兩樣;六集只有這一經的清單與收句這樣扣得上。

第二個五十經篇到本經結束。 它裝的是五十二經——第六品至第八品各十經,第九品與第十品各十一經;而本集的第一個五十經篇裝的是五十四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三種渴愛應當捨棄,三種慢也應當捨棄。

哪三種渴愛應當捨棄呢?

感官的渴愛,存有的渴愛,斷滅的渴愛——

這三種渴愛應當捨棄。

哪三種慢應當捨棄呢?

慢,自視低一等,自視高一等——

這三種慢應當捨棄。

比丘們,一位比丘既然捨棄了這三種渴愛,又捨棄了這三種慢——比丘們,這樣的比丘就叫做切斷了渴愛,翻掉了束縛(Saṁyojana),靠著正確地看穿慢,作了苦的盡頭。」


增支部好處品(Ānisaṁsavagga,AN 6.96–106)

四經在講「看錯了就到不了」,三經在講「看對了有什麼好處」,而兩組之間沒有橋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六集的第十品,十一經,第二個五十經篇的末品。品名取自第二經。第二個五十經篇到本品結束。

第一件是本品其實裝了四組互不相干的東西。

第九十六、九十七經是兩份清單(難得出現的六樣、入流的六樣好處)。 第九十八至一百〇一經是四部「看錯了就到不了」。第一百〇二至一百〇四經是三部「立起某一個想有六樣好處」。第一百〇五、一百〇六經是兩部「三加三」。

四組之間沒有過渡。 品名取自第二組與第三組共有的那個詞(好處),而第一組與第四組與它無關。

第二件是第九十八至一百〇一經四經共用一條鏈子的後三節。

那條鏈子是:帶不帶得起隨順的接受、踏不踏得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實現不實現得了四種果。 四經只有第一節不同——把造作(Saṅkhāra)看成常、把造作看成樂、把法看成自我、把涅槃看成苦。

而第九十九、一百經在原典裡只有三行。 起句寫到第一節就接省略號,中段整段不寫,末句只留「這是可能的」;第九十八與第一百〇一經六節全部寫滿。原典為什麼在那兩經不省,它不說。

第三件是第一百〇一經把涅槃放到三相之外。

前三經說的是不能把無常的看成常、苦的看成樂、無我的看成自我。 本經說的是不能把涅槃看成苦——而第九十九經剛要人把一切造作看成苦。兩經隔著一經而方向相反,經文不作任何說明。

第四件是第一百〇二至一百〇四經三份六樣好處只有一格重疊。

第一百〇二經(無常的想)與第一百〇三經(苦的想)共有「我的意會從整個世間出來」。 第一百〇四經(無我的想)換掉那一格,改成「在整個世間裡我都不由那個做成」;三份六樣裡沒有一格是三經都有的。

而三經的六格全部是第一人稱的未來式。 「在我看來」「我的意」「我會」——這不是世尊在描述一種人,是他把那位比丘應當對自己說的話寫出來。

第五件是第一百〇三經的末格朝向別人。

前五格說的是他自己走到哪裡,第六格說的是「我服侍導師這件事會以慈做到」。 那是他對教他的人有沒有交代得過去——而說法的正是那位導師本人。

而本品三份六樣裡只有這一份帶譬喻。 「就像面對一個舉著刀的兇手」——經名取自那個譬喻,而其餘十七格一個譬喻也沒有。

第六件是第九十七經的最後兩格是一句話拆成兩格。

「他把因看清楚了,也把由因生起的那些法看清楚了」——兩個名詞短語共用一個動詞,而經文把它們數成兩樣好處。 不這樣數就湊不出六。

而同一句話在本集出現三次。 第九十五經拿它當「做不出來的事」的理由,第九十七經拿它當入流的好處,第一百〇四經拿它當無我的想的好處;三處都不提對方。

第七件是第一百〇五與第一百〇六經同一個收句而組合不同。

第一百〇五經是三樣要丟(三種存有)加三樣要學(三種修學),第一百〇六經是兩份都要丟(三種渴愛、三種慢)。 收句都是《中部》第二十經那一整句:切斷了渴愛,翻掉了束縛(Saṁyojana),靠著正確地看穿慢,作了苦的盡頭。

而第一百〇六經要捨的兩樣正好是收句裡點名的兩樣。 渴愛與慢——六集只有這一經的清單與收句這樣扣得上。

③ 結構脈絡

本品十一經:出現、好處、無常、苦、無我、涅槃、站不住、舉著刀的人、不由那個做成、存有、渴愛。攝頌兩行半點這十一個名字並自報「十一」,品末語作「好處品第十」,其後接「第二個五十經篇完」。

第二個五十經篇裝的是五十二經。 第六品至第八品各十經,第九品與第十品各十一經;而第一個五十經篇裝的是五十四經(前三品各十經,第四、第五品各十二經)。兩個五十經篇沒有一個裝五十經。

六個經名沿用既有的中文名。 第九十八經的 Anicca、第九十九經的 Dukkha、第一百經的 Anatta、第一百〇一經的 Nibbāna、第一百〇五經的 Bhava、第一百〇六經的 Taṇhā,六個標籤在《中部》《相應部》與本部前幾集都已經定過中文名。

五個中文經名是本批新造的。 第九十六經的 Pātubhāva 依「出現」定名;第九十七經的 Ānisaṁsa 依四集第一百九十一經以來的既有用字「好處」定名;第一百〇二經的 Anavatthita 依本批新立的「站不住」定名;第一百〇三經的 Ukkhittāsika 依經文那個譬喻定名;第一百〇四經的 Atammaya 依《中部》第一百一十三經 atammayatā 的字面「不由那個做成」定名。

長公式全部沿用既有定譯。 這是不可能的與這是可能的(《中部》第一百四十八經)、預流果一次往返的果不再返回的果阿羅漢這件事(本集五集第二百五十六經)、切斷了渴愛翻掉了束縛那一整句(《中部》第二十經)、三種修學(《中部》第四十八經)、三種渴愛(taṇhā 一條的備註)、我服侍導師(《中部》第一百四十四經)。

本品新增的條目收在術語表第一百〇一節。

📖 延伸閱讀

第十品,第二個五十經篇的末品。一品裝了四組互不相干的東西,組與組之間沒有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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