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06 0085 0095 六集.清涼品:十一經裡有九經在說「不可能」,而最後四經乾脆把它當標題
增支部六集第八十五經 清涼經(Sītibhāva Sutta)
前四格判的不是他會不會,是他挑不挑得準時候
六樣法帶在身上,就沒有能力親自實現無上的清涼:該制止心的時候不制止、該提起心的時候不提起、該讓心歡喜的時候不讓它歡喜、該在旁邊看著心的時候不在旁邊看著,意向低下,樂在自我存在裡。反面一字不改地翻面。
前四格的句型是「在那個時候……在那個時候不……」。 每一格都先說一個時機,再說他在那個時機上沒有動作;判的不是他做不做得到,是他認不認得出時候到了。
而那四個動作兩兩相反。 制止與提起是一對——一個把心壓下去,一個把心拉起來;讓心歡喜與在旁邊看著是另一對——一個加溫,一個不動手。四個湊成一個調度的全集。
第四個動作是本專案定譯裡「不動手,看著」的那一個。 它與修習捨同根,而經文把「不動手」也算成一個該做的動作——不做也要做對時候。
後兩格換軸。 前四格說技術,後兩格說他往哪裡傾:意向低下對意向高妙,樂在自我存在裡對樂在涅槃裡。技術再準,傾向不對還是到不了。
「清涼」在本經沒有定義。 它與涅槃在正面那一段裡隔著四格遙遙相對,而經文不說兩者是不是同一件事。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帶著六樣法的比丘,沒有能力親自實現無上的清涼。是哪六樣呢?
比丘們,在這裡,比丘在該制止心的時候不制止心,在該提起心的時候不提起心,在該讓心歡喜的時候不讓心歡喜,在該在旁邊看著心的時候不在旁邊看著心;他意向低下,樂在自我存在(Sakkāya)裡。
比丘們,帶著這六樣法的比丘,沒有能力親自實現無上的清涼。
比丘們,帶著六樣法的比丘,有能力親自實現無上的清涼。是哪六樣呢?
比丘們,在這裡,比丘在該制止心的時候制止心,在該提起心的時候提起心,在該讓心歡喜的時候讓心歡喜,在該在旁邊看著心的時候在旁邊看著心;他意向高妙,樂在涅槃裡。
比丘們,帶著這六樣法的比丘,有能力親自實現無上的清涼。」
增支部六集第八十六經 遮住經(Āvaraṇa Sutta)
三樣遮住他的東西,加上三樣他自己沒有的東西
帶著六樣法的人,就算在聽真正的法,也不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業的遮住、煩惱的遮住、果報的遮住,沒有信心,沒有意願,智慧薄弱。反面一字不改地翻面。
六格是三加三。 前三格的構詞完全相同,都是「某某的遮住」;後三格是三個形容詞,說的是他身上缺什麼。
而前三格的三樣不同層。 業是做過的事,煩惱是當下心裡的東西,果報是已經落下來的境遇;三樣都會擋住他,而擋的位置一個在過去、一個在現在、一個在他被生成的條件上。
判語是五集第一百五十一至一百五十三經那一句。 那三經各配五樣,本經配六樣;而「就算在聽」這三個字是它們共用的前提——不是他沒有機會,是機會就在眼前而他進不去。
第五格在本專案是頭一次單獨出現。 「沒有意願」與「有意願」在別處總是接著一個受詞(對什麼生起意願),本經讓它單獨站成一格,不說對什麼。
本品十一經有三經共用這一句判語,而三經的清單互不重疊。 本經是遮住與缺乏,下一經是五樣無間的業加一格遲鈍,再下一經是聽法時的六個動作;同一個終點,三條路各自堵在不同的地方。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帶著六樣法的人,就算在聽真正的法,也不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是哪六樣呢?
他帶著業的遮住,帶著煩惱的遮住,帶著果報的遮住,沒有信心,沒有意願,智慧薄弱——
比丘們,帶著這六樣法的人,就算在聽真正的法,也不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
比丘們,帶著六樣法的人,在聽真正的法,就有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是哪六樣呢?
他不帶著業的遮住,不帶著煩惱的遮住,不帶著果報的遮住,有信心,有意願,有智慧——
比丘們,帶著這六樣法的人,在聽真正的法,就有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
增支部六集第八十七經 奪走性命經(Voropita Sutta)
五樣是做過的事,第六樣是生來如此,而經文把它們算成同一份清單
帶著六樣法的人,就算在聽真正的法,也不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奪走母親的性命、奪走父親的性命、奪走阿羅漢的性命、以惡意的心讓如來流血、破壞僧團,以及智慧薄弱、遲鈍、糊塗。反面一字不改地翻面。
前五格是那份現成的五樣。 五樣都是做過就回不了頭的事,而經文在這裡不用它們的類名,只把五件事一件一件說出來。
第六格與前五格不同類。 前五格是行為,第六格是資質;一個是他做了什麼,一個是他是什麼樣的人。而經文把六樣並排成同一份「進不去」的理由,不作分別。
而第六格用的是三個詞。 智慧薄弱、遲鈍、糊塗——這一串沿用五集第二百三十一經那一式,原典裡是罵人笨的成語,不是在說身體上的缺陷。
反面那一段把五件事逐一加上「沒有」。 沒有奪走母親的性命、沒有奪走父親的性命……五個否定句排下來,讀起來像在數一個人沒有做過的事;這是本經最特別的一段。
而正面的第六格不是「不笨」而已。 它作「有智慧,不遲鈍,不糊塗」——三個詞對三個詞,位置一格也不省。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帶著六樣法的人,就算在聽真正的法,也不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是哪六樣呢?
他奪走了母親的性命,奪走了父親的性命,奪走了阿羅漢的性命,以惡意的心讓如來流血,破壞了僧團,智慧薄弱、遲鈍、糊塗——
比丘們,帶著這六樣法的人,就算在聽真正的法,也不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
比丘們,帶著六樣法的人,在聽真正的法,就有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是哪六樣呢?
他沒有奪走母親的性命,沒有奪走父親的性命,沒有奪走阿羅漢的性命,沒有以惡意的心讓如來流血,沒有破壞僧團,有智慧、不遲鈍、不糊塗——
比丘們,帶著這六樣法的人,在聽真正的法,就有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
增支部六集第八十八經 想聽經(Sussūsati Sutta)
六格是聽法的六個動作,而第一個就是肯不肯聽
帶著六樣法的人,就算在聽真正的法,也不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如來宣說的法與教誡被講說的時候,他不想聽、不側耳去聽、不把心安立在究竟的知上、抓住沒有益處的、丟開有益處的、帶著不隨順的接受。反面一字不改地翻面。
六格排成一條由外往內的線。 想不想聽是意願,側不側耳是身體,把心安立在哪裡是注意力,抓住什麼與丟開什麼是取捨,最後一格是他接不接得下去。
第四與第五格是一組反向的對照。 抓住沒有益處的,丟開有益處的——同一個人同時做兩件事,而兩件事只差方向;反面那一段把兩格對調過來,一個字也不多。
第六格是本經唯一一個帶術語的格子。 「隨順的接受」是踏進確定走對的那一邊之前的最後一關,第九十八經與第一百〇一經整篇都在講它;本經只把它當成六格裡的一格,不解釋。
而本經沒有一格在說他懂不懂。 六樣全部是他對著一場說法做了什麼;智慧在前兩經的清單裡各佔一格,本經一次也不提。
三經的判語相同而堵住的位置不同。 第八十六經堵在他被什麼遮住,第八十七經堵在他做過什麼,本經堵在他此刻正在怎麼聽。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帶著六樣法的人,就算在聽真正的法,也不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是哪六樣呢?
如來宣說的法與教誡被講說的時候,他不想聽,不側耳去聽,不把心安立在究竟的知上,抓住沒有益處的,丟開有益處的,帶著不隨順的接受——
比丘們,帶著這六樣法的人,就算在聽真正的法,也不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
比丘們,帶著六樣法的人,在聽真正的法,就有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是哪六樣呢?
如來宣說的法與教誡被講說的時候,他想聽,側耳去聽,把心安立在究竟的知(Aññā)上,抓住有益處的,丟開沒有益處的,帶著隨順的接受——
比丘們,帶著這六樣法的人,在聽真正的法,就有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
增支部六集第八十九經 不捨棄經(Appahāya Sutta)
三樣舊的加三樣新的,而新的那三樣是用去處定義的
六樣法不捨棄,就沒有能力親自實現見解的具足: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Sakkāyadiṭṭhi),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aparāmāsa),會通到苦處去的貪,會通到苦處去的瞋,會通到苦處去的癡。捨棄了就有能力。
前三格是那份向下拉的束縛(Saṁyojana)的前三樣。 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入流者(Sotāpanna)斷掉的正是這三樣,而本經把它們排在最前面。
後三格是貪瞋癡,而各加了一個限定。 不是所有的貪瞋癡,是「會通到苦處去的」那一部分;這個限定在本專案是頭一次出現。
而那個限定正好補上前三格。 入流者斷三結而貪瞋癡未盡,本經因此不能說「捨棄貪瞋癡」,只能說捨棄會把人拖去苦處的那一截;六格湊起來就是入流這件事的完整條件。
本經與接下來兩經是同一份六樣。 第九十經說見解具足的人已經捨棄了它們,第九十一經說他不可能再生起它們;三經只換動詞,清單一字不改。
三經因此把同一件事說了三遍。 一遍從還沒到的人那一邊說,兩遍從已經到的人那一邊說;而原典把三遍各算一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六樣法不捨棄,就沒有能力親自實現見解的具足。是哪六樣呢?
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會通到苦處去的貪,會通到苦處去的瞋,會通到苦處去的癡——
比丘們,這六樣法不捨棄,就沒有能力親自實現見解的具足。
比丘們,六樣法捨棄了,就有能力親自實現見解的具足。是哪六樣呢?
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會通到苦處去的貪,會通到苦處去的瞋,會通到苦處去的癡——
比丘們,這六樣法捨棄了,就有能力親自實現見解的具足。」
增支部六集第九十經 已經捨棄經(Pahīna Sutta)
同一份六樣,從已經到的那一邊說一遍
見解具足的人已經捨棄了這六樣法: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Sakkāyadiṭṭhi),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aparāmāsa),會通到苦處去的貪,會通到苦處去的瞋,會通到苦處去的癡。
本經是前一經的完成式。 前一經說不捨棄就到不了,本經說到了的人已經捨掉了;同一份清單,一個從門外看,一個從門內看。
而本經沒有反面那一段。 前一經與後一經各有兩段,本經只有一段;本品十一經裡只有第九十、九十一、九十二至九十五共六經是單段的。
本經是本集最短的一部經之一。 原文三百五十六個位元組,除了清單之外只有兩句話;六集一百二十五部經裡短過它的不到十部。
三格加三格的分法在本經最清楚。 前三格是三樣束縛(Saṁyojana),後三格是被去處限定的貪瞋癡;而經文連一句過渡也沒有,六樣直接並排。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見解具足的人已經捨棄了這六樣法。是哪六樣呢?
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會通到苦處去的貪,會通到苦處去的瞋,會通到苦處去的癡——
比丘們,見解具足的人已經捨棄了這六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九十一經 做不出來經(Abhabba Sutta)
已經捨掉還不夠,還要說它們再也生不起來
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生起這六樣法: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Sakkāyadiṭṭhi),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aparāmāsa),會通到苦處去的貪,會通到苦處去的瞋,會通到苦處去的癡。
本經與前一經差一個時態。 前一經說他已經捨棄了,本經說他生不出來了;一個講過去,一個講以後。
而這兩句話不是同一件事。 捨掉的東西可以再回來,本經說的是回不來;三經連起來的次序因此是條件、結果、保證。
「不可能」這個詞在本品出現得最密。 第八十五經到第九十五經十一經裡有九經用它——不可能親自實現、不可能踏進、不可能生起、做不出來的事;而下四經乾脆把它當成標題。
本經同樣沒有反面那一段。 「可能生起這六樣法的人」在本經的邏輯裡不成立,因為那樣的人就不是見解具足的人;經文不必說,也沒有說。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生起這六樣法。是哪六樣呢?
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會通到苦處去的貪,會通到苦處去的瞋,會通到苦處去的癡——
比丘們,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生起這六樣法。」
增支部六集第九十二經 第一.做不出來的事經(Paṭhamaabhabbaṭṭhāna Sutta)
四樣是態度,兩樣是回頭路與下一次
有這六樣做不出來的事: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對導師不恭敬、不順從而住,不可能對法、對僧團、對修學不恭敬、不順從而住,不可能回到不該回去的那件事上,不可能生出第八次存有(Bhava)。
前四格是同一個句型重複四次。 對導師、對法、對僧團、對修學——四個對象換位置,句子一字不改;這一組四樣在《相應部》第十六相應第十三經是五樣,那裡多了一個「定」。
而第五格是唯一一個沒有說出內容的。 「不該回去的那件事」是什麼,經文不說;它只說回不去了。
第六格給了一個數目。 第八次存有——入流者(Sotāpanna)最多再來七次,本經用一個否定句把那個上限寫出來,而不說它是上限。
六格因此排成一條時間線。 前四格是此刻的態度,第五格是往回看,第六格是往前看;三段各有自己的方向,而經文不點破。
接下來三經同名而換內容。 本經是態度與去留,第九十三經是見地,第九十四經是五樣無間的業加一樣,第九十五經是樂與苦的來歷;四經共用同一個標題與同一句收尾。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六樣做不出來的事。是哪六樣呢?
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對導師不恭敬、不順從而住;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對法不恭敬、不順從而住;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對僧團不恭敬、不順從而住;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對修學不恭敬、不順從而住;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回到不該回去的那件事上;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生出第八次存有——
比丘們,這就是那六樣做不出來的事。」
增支部六集第九十三經 第二.做不出來的事經(Dutiyaabhabbaṭṭhāna Sutta)
前三格是三相的反面,後三格是三條走不通的路
有這六樣做不出來的事: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把任何一個造作(Saṅkhāra)當成常,不可能把任何一個造作當成樂,不可能把任何一個法當成自我,不可能做無間的業,不可能靠祈福討吉利的名堂求清淨,不可能到這裡以外去找值得布施的人。
前三格是三相的三個反面。 常、樂、自我——第九十八、九十九、一百經各用一整篇講其中一樣,而本經一格一樣,三格說完。
而第三格換了主詞。 前兩格說「任何一個造作」,第三格說「任何一個法」;這個換法與三相公式的原典完全一致,不是本經的特例。
後三格是三條被封掉的路。 做無間的業、靠儀式求清淨、往外找供養的對象——一條通向地獄,一條通向外道的辦法,一條通向別的教派。
第六格說的不是布施給誰,是把誰當成田。 「到這裡以外去找值得布施的人」——見解具足的人不會認為僧團以外還有更值得供養的對象;這是入流者(Sotāpanna)的一個判準,而經文只用一句否定句帶過。
六格因此分成兩半。 前三格是他怎麼看事情,後三格是他不會往哪裡去;而經文把兩半並列,不說前者導致後者。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六樣做不出來的事。是哪六樣呢?
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把任何一個造作當成常;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把任何一個造作當成樂;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把任何一個法當成自我;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做無間的業;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靠祈福討吉利的名堂求清淨;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到這裡以外去找值得布施的人——
比丘們,這就是那六樣做不出來的事。」
增支部六集第九十四經 第三.做不出來的事經(Tatiyaabhabbaṭṭhāna Sutta)
五樣無間的業加上一樣,而加上來的那一樣不流血
有這六樣做不出來的事: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奪走母親的性命、奪走父親的性命、奪走阿羅漢的性命、以惡意的心讓如來流血、破壞僧團、另外奉一位導師。
前五格與第八十七經的前五格一字不差。 那裡是「做了這五樣就進不去」,本經是「見解具足的人做不出這五樣」;同一份清單,一次當障礙,一次當保證。
而第六格在兩經裡不同。 第八十七經的第六格是智慧薄弱、遲鈍、糊塗,本經的第六格是另外奉一位導師。
加上來的那一樣不流血。 前五樣裡有三樣殺人、一樣傷人、一樣分裂僧團,而第六樣沒有任何暴力——它只是改換老師。經文把它排在五樣重業之後,不作區別。
這件事本經不解釋,而它有一個對照。 第九十二經說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對導師不恭敬,本經說他不可能改換導師;兩經隔著兩經,一個說態度,一個說去留。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六樣做不出來的事。是哪六樣呢?
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奪走母親的性命;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奪走父親的性命;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奪走阿羅漢的性命;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以惡意的心讓如來流血;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破壞僧團;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另外奉一位導師——
比丘們,這就是那六樣做不出來的事。」
增支部六集第九十五經 第四.做不出來的事經(Catutthaabhabbaṭṭhāna Sutta)
一份四句的清單被拆成六句,只為了進六集
有這六樣做不出來的事: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回到「樂與苦是自己造的」、「是別人造的」、「是自己造的又是別人造的」、「不是自己造的,是沒有原因就生出來的」、「不是別人造的,是沒有原因就生出來的」、「不是自己造的也不是別人造的,是沒有原因就生出來的」。理由是他把因看清楚了,也把由因生起的那些法看清楚了。
這份清單原本是四句。 自己造、別人造、自己造又別人造、不是自己也不是別人造而沒有原因就生出來——《相應部》第十二相應第十七、十八經問的就是這四句。
而本經把第四句拆成三句。 不是自己造、不是別人造、不是自己也不是別人造,各配一次「沒有原因就生出來」;四句因此變成六句。
這是《增支部》以數目為索引這件事最露骨的一次。 拆開的三句在內容上沒有增加任何東西,它們只是把同一個否定分成三段說;而分成三段之後,這一經就進得了六集。
本經是本品唯一一部給理由的經。 第九十二至九十四經只列清單,本經在清單之後問「為什麼呢」,並且回答:因為見解具足的人把因看清楚了,也把由因生起的那些法看清楚了。
而那個理由與第九十七經的第五、第六樣好處逐字相同。 那裡是預流果帶來的六樣好處之一,本經是做不出來的六樣事的根據;同一句話一次當果,一次當因。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六樣做不出來的事。是哪六樣呢?
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回到『樂與苦是自己造的』;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回到『樂與苦是別人造的』;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回到『樂與苦是自己造的又是別人造的』;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回到『樂與苦不是自己造的,是沒有原因就生出來的』;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回到『樂與苦不是別人造的,是沒有原因就生出來的』;見解具足的人不可能回到『樂與苦不是自己造的也不是別人造的,是沒有原因就生出來的』。
為什麼呢?
比丘們,因為見解具足的人把因看清楚了,也把由因生起的那些法看清楚了。
比丘們,這就是那六樣做不出來的事。」
增支部清涼品(Sītivagga,AN 6.85–95)
十一經裡有九經在說「不可能」,而最後四經乾脆把它當標題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六集的第九品,十一經,第二個五十經篇的第四品。品名取自首經。本品與第十品各十一經,是六集僅有的兩個十一經的品。
第一件是「不可能」這個詞在本品出現得最密。
十一經裡有九經用它。 沒有能力親自實現(第八十五、八十九經)、不可能踏進(第八十六至八十八經)、不可能生起(第九十一經)、做不出來的事(第九十二至九十五經)——而最後四經把它抬成標題。
第二件是第八十五經前四格判的是時機不是能力。
該制止心的時候不制止、該提起心的時候不提起、該讓心歡喜的時候不讓它歡喜、該在旁邊看著心的時候不在旁邊看著。 每一格都先說一個時機,再說他在那個時機上沒有動作;判的不是他做不做得到,是他認不認得出時候到了。
而那四個動作兩兩相反。 制止與提起是一對,讓心歡喜與在旁邊看著是另一對;一個加溫,一個不動手——經文把「不動手」也算成一個該做的動作,不做也要做對時候。
第三件是第八十六至八十八經共用同一句判語而堵住的位置各不相同。
那一句是五集第一百五十一至一百五十三經的判語:就算在聽真正的法,也不可能踏進那個在善的法上確定走對的那一邊。 第八十六經堵在他被什麼遮住(業、煩惱、果報),第八十七經堵在他做過什麼(五樣無間的業),第八十八經堵在他此刻正在怎麼聽。
而「就算在聽」這三個字是三經共用的前提。 不是他沒有機會,是機會就在眼前而他進不去。
第四件是第八十九、九十、九十一經是同一份六樣配三個動詞。
那六樣是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Sakkāyadiṭṭhi)、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aparāmāsa),加上會通到苦處去的貪、瞋、癡。 第八十九經說不捨棄就到不了,第九十經說到了的人已經捨掉了,第九十一經說他再也生不起來。
而後三格的限定是本專案第一次出現。 不是所有的貪瞋癡,是「會通到苦處去的」那一截;入流者(Sotāpanna)斷三結而貪瞋癡未盡,這個限定因此是必要的——六格湊起來就是入流這件事的完整條件。
第五件是第九十二至九十五經四經同名而內容各自不同。
第九十二經是態度與去留(對導師、法、僧團、修學不恭敬,回到不該回去的那件事,生出第八次存有(Bhava))。 第九十三經是見地(三相的反面加三條走不通的路)。第九十四經是五樣無間的業加上另外奉一位導師。第九十五經是樂與苦的六種來歷。
第六件是第九十五經把一份四句的清單拆成六句。
自己造、別人造、自己造又別人造、不是自己也不是別人造而沒有原因就生出來——《相應部》第十二相應第十七、十八經問的就是這四句。 本經把第四句拆成三句(不是自己造、不是別人造、不是自己也不是別人造,各配一次「沒有原因就生出來」),四句因此變成六句。
這是《增支部》以數目為索引這件事最露骨的一次。 拆開的三句在內容上沒有增加任何東西;而分成三段之後,這一經就進得了六集。
第七件是第九十五經是本品唯一一部給理由的經。
第九十二至九十四經只列清單,本經在清單之後問「為什麼呢」。 答案是:因為見解具足的人把因看清楚了,也把由因生起的那些法看清楚了——而那一句與第九十七經的第五、第六樣好處逐字相同,一次當因,一次當果。
③ 結構脈絡
本品十一經:清涼、遮住、奪走性命、想聽、不捨棄、已經捨棄、做不出來,加上四部做不出來的事。攝頌一行點這七個名字再加一句「那四部也是」,品末語作「清涼品第九」。
攝頌把四經合成一句。 「做不出來的事那四部也是」——六集十三品的攝頌裡只有這一則用這種收法,其餘各品逐一點名。
一個經名沿用既有的中文名。 第八十六經的 Āvaraṇa 沿用本集五集第五十一經的《遮住經》;那一經的六樣是五種障蔽(Nīvaraṇa),本經的六樣是業、煩惱、果報三種遮住加三樣缺乏,同一個標籤裝兩份不同的東西。
十個中文經名是本批新造的。 第八十五經的 Sītibhāva 依《相應部》第六相應第三經 sītibhūta(清涼下來了)的既有構詞定名;第八十七經的 Voropita 依「奪走性命」定名;第八十八經的 Sussūsati 依「想聽」定名;第八十九經的 Appahāya 與第九十經的 Pahīna 依 pajahati(捨棄)的既有定譯定名;第九十一經的 Abhabba 與第九十二至九十五經的 Abhabbaṭṭhāna 依《長部》第三十三經的既有定譯「做不出來的事」定名。
長公式全部沿用既有定譯。 就算在聽真正的法那一整句(本集五集第一百五十一經)、智慧薄弱遲鈍糊塗那一串(本集五集第二百三十一經)、已經踏進了確定走對的那一邊(《相應部》第二十五相應)、不恭敬不順從(《中部》第一百〇四經)、祈福討吉利的名堂(《中部》第三十八經)、值得布施的人(本集三集第四十一經)、不是自己造的也不是別人造的是沒有原因就生出來的(《長部》第一經)。
本品新增的條目收在術語表第一百〇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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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品。「不可能」這個詞在本品出現得最密,最後四經乾脆拿它當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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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品,第二個五十經篇的末品。一品裝了四組互不相干的東西,組與組之間沒有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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