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05 0272 0285 五集.認可省略:十四個職務排成一份僧團的庶務清單,而判準只有兩樣:不偏,清楚
增支部五集第二百七十二經 分配飯食的人經(Bhattuddesaka Sutta)
四種走偏加上一格「知不知道」,而同一份五格要跑十四個職務
帶著五樣法的分配飯食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因為偏私而走偏,因為瞋而走偏,因為癡而走偏,因為恐懼而走偏,不知道哪一份分派過了、哪一份還沒有。反面那五樣應當被推舉。接著同一份五格配上八個判語再走一遍:被推舉了不該派出去/該派出去、該知道他是笨的/有智慧的、他帶著一個被挖掉了根、被打壞了的自己過日子/帶著一個沒有被挖掉根、沒有被打壞的自己過日子、就像被搬過來擺著一樣落在地獄裡/天界裡。
前四格是既有的一組。 「因為偏私、瞋、癡、恐懼而走偏」本專案在《長部》第三十一經已經立過,本品十四個職務全部共用這四格。
第五格隨職務換。 分配飯食的人要知道哪一份分派過了、哪一份還沒有;管住處的要知道哪一處安排過了、哪一處還沒有;管倉庫的要知道哪一樣看管住了、哪一樣沒有——第五格是那個職務真正在做的事,而它在每一個職務上只是一句「知不知道」。
也就是說一個職務做得好的判準只有兩樣。 前四格是不偏,第五格是清楚;經文不要求他做得快、做得多,也不要求他有德行。
而八個判語把同一份五格從推舉一路推到去處。 該不該被推舉、被推舉了該不該派出去、笨還是有智慧、帶著一個怎麼樣的自己過日子、落在地獄還是天界——一份管分飯的資格條件,末一格接的是去處;這個做法本專案在《增支部》四集第二十經見過一次,本品把它擴到十四個職務。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帶著五樣法的分配飯食的人不應當被推舉。是哪五樣呢?
因為偏私而走偏,因為瞋而走偏,因為癡而走偏,因為恐懼而走偏,不知道哪一份分派過了、哪一份還沒有——
比丘們,帶著這五樣法的分配飯食的人就不應當被推舉。
比丘們,帶著五樣法的分配飯食的人應當被推舉。是哪五樣呢?
不因為偏私而走偏,不因為瞋而走偏,不因為癡而走偏,不因為恐懼而走偏,知道哪一份分派過了、哪一份還沒有——
比丘們,帶著這五樣法的分配飯食的人就應當被推舉。
比丘們,帶著五樣法的分配飯食的人被推舉了不該派出去……其餘皆是如此……被推舉了該派出去……該知道他是笨的……該知道他是有智慧的……他帶著一個被挖掉了根、被打壞了的自己過日子……他帶著一個沒有被挖掉根、沒有被打壞的自己過日子……就像被搬過來擺著一樣,落在地獄裡……就像被搬過來擺著一樣,落在天界裡。是哪五樣呢?
不因為偏私而走偏,不因為瞋而走偏,不因為癡而走偏,不因為恐懼而走偏,知道哪一份分派過了、哪一份還沒有——
比丘們,帶著這五樣法的分配飯食的人,就像被搬過來擺著一樣,落在天界裡。」
增支部五集第二百七十三至二百八十五經 安排住處的人等十三經(Senāsanapaññāpakasuttādi)
十三個職務排成一份僧團的庶務清單,而每一個只換一句「知不知道」
十三個職務各配前一經那五格:安排住處的人、分配住處的人、管倉庫的人、收衣服的人、分衣服的人、分粥的人、分水果的人、分點心的人、發放零星用品的人、分配內衣的人、分配缽的人、差遣園裡做事的人、差遣見習的沙門的人。前四格十三經共用,第五格隨職務換。
這十三個職務合起來是一份僧團的庶務清單。 住的、吃的、穿的、用的、人力——四部尼柯耶裡沒有第二處把僧團的日常分工列得這樣全;而它出現在一個叫「認可省略」的單位裡,用的是省略式。
第五格逐個換,而換的方式全部相同。 安排住處的要知道哪一處安排過了、哪一處還沒有;分配住處的、收衣服的、分配內衣的、分配缽的都是「知道哪一件拿過了、哪一件還沒有」;管倉庫的是「知道哪一樣看管住了、哪一樣沒有」;分衣服、分點心的是「知道哪一份分過了、哪一份還沒有」;差遣人的是「知道哪一件差遣過了、哪一件還沒有」。
而有兩個職務原典連第五格都省掉。 分粥的人與分水果的人只寫「不應當被推舉……應當被推舉」,中間一格也沒有;依憲法第六節,譯文比照省略,那兩格依同族的其他職務補足(知道哪一份分過了、哪一份還沒有)。
十三個職務乘十個判語是一百三十經,而原典寫成十四行。 前一經(分配飯食的人)是母本,本檔把其餘十三個職務串起來,只在最後一個(差遣見習的沙門的人)把句子寫全。
「認可」這個詞是本品的名目。 sammannati 是僧團用羯磨推舉某人擔任某職;本品判的從頭到尾不是那個人修得怎麼樣,是他適不適合被推上那個位置——而判準只有兩樣:不偏,清楚。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帶著五樣法的安排住處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不知道哪一處安排過了、哪一處還沒有……其餘皆是如此……帶著五樣法的安排住處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知道哪一處安排過了、哪一處還沒有……其餘皆是如此……
帶著五樣法的分配住處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不知道哪一處拿過了、哪一處還沒有……帶著五樣法的分配住處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知道哪一處拿過了、哪一處還沒有……
帶著五樣法的管倉庫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不知道哪一樣看管住了、哪一樣沒有……帶著五樣法的管倉庫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知道哪一樣看管住了、哪一樣沒有……
帶著五樣法的收衣服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不知道哪一件收過了、哪一件還沒有……帶著五樣法的收衣服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知道哪一件收過了、哪一件還沒有……
帶著五樣法的分衣服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不知道哪一份分過了、哪一份還沒有……帶著五樣法的分衣服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知道哪一份分過了、哪一份還沒有……
帶著五樣法的分粥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帶著五樣法的分粥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
帶著五樣法的分水果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帶著五樣法的分水果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
帶著五樣法的分點心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不知道哪一份分過了、哪一份還沒有……帶著五樣法的分點心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知道哪一份分過了、哪一份還沒有……
帶著五樣法的發放零星用品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不知道哪一樣發過了、哪一樣還沒有……帶著五樣法的發放零星用品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知道哪一樣發過了、哪一樣還沒有……
帶著五樣法的分配內衣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不知道哪一件拿過了、哪一件還沒有……帶著五樣法的分配內衣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知道哪一件拿過了、哪一件還沒有……
帶著五樣法的分配缽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不知道哪一個拿過了、哪一個還沒有……帶著五樣法的分配缽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知道哪一個拿過了、哪一個還沒有……
帶著五樣法的差遣園裡做事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帶著五樣法的差遣園裡做事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
帶著五樣法的差遣見習的沙門的人不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帶著五樣法的差遣見習的沙門的人應當被推舉……其餘皆是如此……
被推舉了不該派出去……其餘皆是如此……被推舉了該派出去……其餘皆是如此……
帶著五樣法的差遣見習的沙門的人該知道他是笨的……其餘皆是如此……該知道他是有智慧的……他帶著一個被挖掉了根、被打壞了的自己過日子……他帶著一個沒有被挖掉根、沒有被打壞的自己過日子……就像被搬過來擺著一樣,落在地獄裡……就像被搬過來擺著一樣,落在天界裡。是哪五樣呢?
不因為偏私而走偏,不因為瞋而走偏,不因為癡而走偏,不因為恐懼而走偏,知道哪一件差遣過了、哪一件還沒有——
比丘們,帶著這五樣法的差遣見習的沙門的人,就像被搬過來擺著一樣,落在天界裡。」
增支部認可省略(Sammutipeyyāla,AN 5.272–285)
十四個職務排成一份僧團的庶務清單,而判準只有兩樣:不偏,清楚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五集的第二十七品,十四經,兩個原文檔。原典不叫它「品」,叫「省略」——從這一品起,五集最後三個單位全部是 peyyāla。
第一件是這十四個職務合起來是四部尼柯耶裡最完整的一份僧團分工清單。
十四個是:分配飯食的人、安排住處的人、分配住處的人、管倉庫的人、收衣服的人、分衣服的人、分粥的人、分水果的人、分點心的人、發放零星用品的人、分配內衣的人、分配缽的人、差遣園裡做事的人、差遣見習的沙門的人。
住的、吃的、穿的、用的、人力,五類全部在內。 沒有第二處把僧團的日常分工列得這樣全;而它出現在一個叫「省略」的單位裡,用的是省略式——原典把最完整的一份名單放進最省的一種寫法。
而這份名單不帶任何評價。 經文不說哪一個職務要緊,也不說誰該擔任;十四格平排,用同一份五格的資格條件。
第二件是判準只有兩樣,而兩樣都不是德行。
前四格是「因為偏私、瞋、癡、恐懼而走偏」。 這一組本專案在《長部》第三十一經已經立過,十四個職務全部共用。
第五格隨職務換,而換的方式全部相同。 都是一句「知不知道」——知道哪一份分派過了、哪一處安排過了、哪一樣看管住了、哪一件差遣過了。
也就是說一個職務做得好的判準是不偏加上清楚。 經文不要求他做得快、做得多、態度好,也不要求他有戒或者有定;前三經(第二十六品)要求給人受戒的是阿羅漢,本品要求管分飯的只是不偏心而且記得數。兩品相鄰,而原典不把這個落差寫出來。
第三件是同一份五格接了十個判語,而末兩個是去處。
十個判語是:不應當被推舉/應當被推舉、被推舉了不該派出去/該派出去、該知道他是笨的/有智慧的、他帶著一個被挖掉了根、被打壞了的自己過日子/帶著一個沒有被挖掉根、沒有被打壞的自己過日子、就像被搬過來擺著一樣落在地獄裡/天界裡。
前八個都在這一生的範圍裡,末兩個不是。 一份管分飯的資格條件,末一格接的是去處;這個做法本專案在四集第二十經見過一次,本品把它擴到十四個職務。
十四乘十是一百四十,而原典寫成十五行。 前一檔(分配飯食的人)是母本,後一檔把其餘十三個職務串起來,只在最後一個把句子寫全。
第四件是有兩個職務原典連第五格都省掉,而那是真的省略不是漏。
分粥的人與分水果的人只寫「不應當被推舉……應當被推舉」,中間一格也沒有。 而同族的其他職務都寫了那一格。
依憲法第六節,譯文比照省略,那兩格依同族補足。 補進去的是「知道哪一份分過了、哪一份還沒有」——這是「依母本補足」的正當用法:原文真的寫著省略號,而同族有可以照的版本。
第五件是「認可」這個名目說的是僧團的一種手續。
sammannati 是僧團用羯磨推舉某人擔任某職。 本品判的從頭到尾不是那個人修得怎麼樣,是他適不適合被推上那個位置。
也就是說本品是四部尼柯耶裡少見的一份職務規章。 它不講法,不講修行,不給譬喻;十四個職務、兩樣判準、十個判語——《增支部》把它放進一個省略式的單位裡,而它的分量與同一集裡任何一經相同。
③ 結構脈絡
本品十四經,兩個原文檔:分配飯食的人、安排住處的人等十三經。品末語作「認可省略到此結束」,沒有攝頌。
第一經沿用既有的中文經名。 Bhattuddesaka 與四集第二十經同作《分配飯食的人經》;那一經用四種走偏判同一個職務,本經多一格「知不知道」。
第二檔的中文名是新造的。 Senāsanapaññāpakasuttādi 作《安排住處的人等十三經》;名字帶著「等」,因為它本來就是一整族的頭一個名目加上省略,做法同四集第二十八品那兩檔。
十三個職務的中文全部是新造的。 senāsana(住處)、cīvara(衣服)沿用既有定譯;bhaṇḍāgārika 作「管倉庫的人」,appamattakavissajjaka 作「發放零星用品的人」,sāṭiya 作「內衣」,ārāmikapesaka 作「差遣園裡做事的人」,sāmaṇerapesaka 作「差遣見習的沙門的人」。
前四格沿用既有定譯。 chandāgati / dosāgati / mohāgati / bhayāgati 作「因為偏私而走偏/因為瞋而走偏/因為癡而走偏/因為恐懼而走偏」(D31)。
末兩個判語沿用既有定譯。 yathābhataṁ nikkhitto evaṁ niraye / sagge 作「就像被搬過來擺著一樣,落在地獄裡/天界裡」(AN 3.10)。
本品新增的條目收在術語表第九十七節。
📖 延伸閱讀
第二十七品,原典從這裡起不叫「品」而叫「省略」。十四個職務合起來,是四部尼柯耶裡最完整的一份僧團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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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品,省略式的第二段。十七種人配同一份五條學處,而中間那條線是僧團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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