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05 0181 0190 五集.森林品:十個項目跑同一句判語,而被分出高下的從來不是那個項目
增支部五集第一百八十一經 住在森林裡的人經(Āraññika Sutta)
同一個動作分出五種人,而前三種連動機都算不上
有五種住在森林裡的人:因為遲鈍、糊塗而住在森林裡,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住在森林裡,因為發瘋、心亂而住在森林裡,因為「這是覺悟者與覺悟者的弟子稱讚過的」而住在森林裡,以及只依著少欲、只依著知足、只依著削減、只依著遠離、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住在森林裡。五種人裡最後那一種是最上的、最好的、為首的、最高的、最殊勝的;譬喻是從牛有乳一路到醍醐。
本經數的不是五種行為,是同一個行為背後的五種來歷。 住在森林裡這件事五次一字不改,換的只有前面那個「因為」。
前三種算不上動機。 遲鈍糊塗是不懂,被欲求推著是要名聲,發瘋心亂是病;三樣都不是他選的,而經文照樣把它們與後兩種並列,用同一個句型。
第四種最值得記。 「這是覺悟者與覺悟者的弟子稱讚過的」——理由沒有錯,做的事也對;而它排在第四,不是第五。也就是說照著讚許去做,本經認為還不到頂。
第五種列了五樣依靠,而最後那一樣沒有內容。 少欲、知足、削減、遠離都說得出是什麼,「就為了這件事」說不出——它指的正是這件事本身,不指別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住在森林裡的人。是哪五種呢?
因為遲鈍、糊塗而住在森林裡;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住在森林裡;因為發瘋、心亂而住在森林裡;因為『這是覺悟者與覺悟者的弟子稱讚過的』而住在森林裡;只依著少欲、只依著知足、只依著削減、只依著遠離、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住在森林裡——
比丘們,這就是那五種住在森林裡的人。
比丘們,這五種住在森林裡的人當中,那位只依著少欲、只依著知足、只依著削減、只依著遠離、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住在森林裡的人,在這五種住在森林裡的人當中是最上的、最好的、為首的、最高的、最殊勝的。
比丘們,就像從牛有乳,從乳有酪,從酪有奶油,從奶油有酥,從酥有醍醐,而那裡面醍醐被說成是裡面最上的;比丘們,同樣的道理,這五種住在森林裡的人當中,那位只依著少欲、只依著知足、只依著削減、只依著遠離、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住在森林裡的人,在這五種住在森林裡的人當中是最上的、最好的、為首的、最高的、最殊勝的。」
增支部五集第一百八十二經 衣服經(Cīvara Sutta)
換一個項目再走一遍,而從這一經起連排名次那一段都省掉了
有五種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的人:因為遲鈍、糊塗而穿,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穿……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穿。
本經的五格與前一經一字不差,換掉的只有那個項目。 從住在森林裡換成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而原文從第二格起就用省略號帶過。
排名次那一段沒有了。 前一經在五格之後接了「最上的、最好的」與醍醐的譬喻,本經沒有接;原文說完五種就收。
這個省法一直延續到本品第九經。 第十經才把那一整段補回來,於是本品是頭尾兩經完整、中間八經只列五種。
也就是說本品真正被重複的是那五個「因為」。 十個項目輪流填進同一個句型,而經文只在頭尾兩處說出結論。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的人。是哪五種呢?
因為遲鈍、糊塗而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
比丘們,這就是那五種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的人。」
增支部五集第一百八十三經 住在樹下的人經(Rukkhamūlika Sutta)
品名取自第一經,而這一經是第三個項目
有五種住在樹下的人:因為遲鈍、糊塗而住在樹下,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住在樹下……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住在樹下。
第三格與漸次修學那一份的「樹下」分立。 那一份裡的樹下是一個地點,本經的住在樹下是一種身分;同一個字,一個說他在哪裡,一個說他是誰。
五個「因為」在本品十經裡一次也沒有變。 換的只有那個項目,而項目本身不帶評價——本經不說住在樹下好不好,只說有五種人這樣做。
原文從第二格起用省略號。 本品第二至第九經一律如此;被完整寫出來的只有頭尾兩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住在樹下的人。是哪五種呢?
因為遲鈍、糊塗而住在樹下……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住在樹下——
比丘們,這就是那五種住在樹下的人。」
增支部五集第一百八十四經 住在墳地的人經(Sosānika Sutta)
十個項目裡最重的一個,而經文的句型一個字也不加重
有五種住在墳地的人:因為遲鈍、糊塗而住在墳地,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住在墳地……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住在墳地。
前三種來歷在這一項上特別刺眼。 因為遲鈍糊塗、因為要名聲、因為發瘋而住在墳地——經文把這三種與少欲、知足那一種放在同一份清單裡,一句區別也不作。
第四種在這一項上也一樣。 「這是覺悟者與覺悟者的弟子稱讚過的」——理由沒有錯,而它排在第四。
本品的做法從頭到尾是同一個:先把那個動作抽出來,再問誰在做。 動作本身在本經不被評價。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住在墳地的人。是哪五種呢?
因為遲鈍、糊塗而住在墳地……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住在墳地——
比丘們,這就是那五種住在墳地的人。」
增支部五集第一百八十五經 住在露天底下的人經(Abbhokāsika Sutta)
原文只留下一句,而那一句就是整經
有五種住在露天底下的人:因為遲鈍、糊塗而住在露天底下,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住在露天底下……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住在露天底下。
本經在母本裡只有一行。 「比丘們,有這五種住在露天底下的人……」——接著就是省略號;五格連第一格都沒有寫出來。
依憲法第六節,原文用省略號的地方譯文比照省略。 補足的依據是前四經那一份五格,而那一份在本品裡逐字相同。
這種寫法本品連著用了五經。 第五至第九經全部只有一行;被省掉的不是內容,是重複。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住在露天底下的人。是哪五種呢?
因為遲鈍、糊塗而住在露天底下……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住在露天底下——
比丘們,這就是那五種住在露天底下的人。」
增支部五集第一百八十六經 坐著不躺下的人經(Nesajjika Sutta)
十個項目裡第一個與姿勢有關的
有五種坐著不躺下的人:因為遲鈍、糊塗而坐著不躺下,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坐著不躺下……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坐著不躺下。
前五個項目講的是住在哪裡,從這一經起換成身體怎麼擺與怎麼吃。 住處、衣服、樹下、墳地、露天是地方;坐著不躺下、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一天只吃一頓、吃過就不再吃、只吃缽裡那一份是動作。
而五個「因為」照樣不變。 項目換了類別,那一份清單一個字也不動;也就是說本品問的始終是同一個問題。
原文同樣只留下一句。 依憲法第六節比照省略,五格依前四經補足。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坐著不躺下的人。是哪五種呢?
因為遲鈍、糊塗而坐著不躺下……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坐著不躺下——
比丘們,這就是那五種坐著不躺下的人。」
增支部五集第一百八十七經 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的人經(Yathāsanthatika Sutta)
十個項目裡唯一一個不是「多多地修習」而是「不挑」的
有五種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的人:因為遲鈍、糊塗而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
其餘九個項目都是加上一道限制。 住在森林裡、只穿碎布、坐著不躺下、一天只吃一頓——全部是把可選的範圍縮小;只有這一個是不去選。
而它照樣配那五種來歷。 因為遲鈍糊塗而不挑、因為要名聲而不挑、因為發瘋而不挑——經文不因為這個項目比較被動就換一套說法。
原文只留下一句。 依憲法第六節比照省略,五格依前四經補足。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的人。是哪五種呢?
因為遲鈍、糊塗而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
比丘們,這就是那五種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的人。」
增支部五集第一百八十八經 一天只吃一頓的人經(Ekāsanika Sutta)
從這一經起三經連著講吃,而三個項目一個比一個細
有五種一天只吃一頓的人:因為遲鈍、糊塗而一天只吃一頓,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一天只吃一頓……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一天只吃一頓。
一天只吃一頓、吃過就不再吃、只吃缽裡那一份。 第一個管次數,第二個管吃完之後還能不能再接,第三個管一次裝多少。
三個項目合起來把一頓飯的三個環節各扣住一處。 而經文不說三者可以疊加,也不說哪一個比較嚴。
原文只留下一句。 依憲法第六節比照省略,五格依前四經補足。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一天只吃一頓的人。是哪五種呢?
因為遲鈍、糊塗而一天只吃一頓……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一天只吃一頓——
比丘們,這就是那五種一天只吃一頓的人。」
增支部五集第一百八十九經 吃過就不再吃的人經(Khalupacchābhattika Sutta)
三個關於吃的項目裡管得最緊的一個
有五種吃過就不再吃的人:因為遲鈍、糊塗而吃過就不再吃,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吃過就不再吃……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吃過就不再吃。
這一項管的是已經吃完之後的那一段。 一天只吃一頓管的是幾次,這一項管的是吃完之後有人再供養也不接。
而它與前一項可以並存。 經文把它們列成兩個項目,不合成一個;也就是說在本品的算法裡,那是兩件事。
本經是本品最後一經只留一句的。 下一經把整套結構補回來,包括排名次與醍醐的譬喻。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吃過就不再吃的人。是哪五種呢?
因為遲鈍、糊塗而吃過就不再吃……其餘皆是如此……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吃過就不再吃——
比丘們,這就是那五種吃過就不再吃的人。」
增支部五集第一百九十經 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經(Pattapiṇḍika Sutta)
本品最後一經把整套結構補回來,而補回來的那一段與第一經一字不差
有五種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因為遲鈍、糊塗而只吃缽裡那一份,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只吃缽裡那一份,因為發瘋、心亂而只吃缽裡那一份,因為「這是覺悟者與覺悟者的弟子稱讚過的」而只吃缽裡那一份,以及只依著少欲、只依著知足、只依著削減、只依著遠離、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只吃缽裡那一份。五種人裡最後那一種是最上的、最好的、為首的、最高的、最殊勝的;譬喻是從牛有乳一路到醍醐。
本品十經是頭尾兩經完整、中間八經只列五種。 而頭尾兩經那一段排名次加醍醐的譬喻逐字相同;換掉的只有那個項目。
也就是說本品用十個項目跑同一句判語。 十個項目分成兩類——住處與吃住的方式;而五個「因為」十次一字不改。
醍醐那個譬喻在這裡用的是同一條加工線。 乳、酪、奶油、酥、醍醐五個階段,而本品的五種人也是五格;經文不把兩邊一格一格對起來,只取最後一格。
而本品從頭到尾不評價那十個項目本身。 住在森林裡、只穿碎布、只吃缽裡那一份,沒有一個被說成好或者不好;被分出高下的是做那件事的人為什麼做。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是哪五種呢?
因為遲鈍、糊塗而只吃缽裡那一份;因為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而只吃缽裡那一份;因為發瘋、心亂而只吃缽裡那一份;因為『這是覺悟者與覺悟者的弟子稱讚過的』而只吃缽裡那一份;只依著少欲、只依著知足、只依著削減、只依著遠離、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只吃缽裡那一份——
比丘們,這就是那五種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
比丘們,這五種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當中,那位只依著少欲、只依著知足、只依著削減、只依著遠離、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在這五種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當中是最上的、最好的、為首的、最高的、最殊勝的。
比丘們,就像從牛有乳,從乳有酪,從酪有奶油,從奶油有酥,從酥有醍醐,而那裡面醍醐被說成是裡面最上的;比丘們,同樣的道理,這五種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當中,那位只依著少欲、只依著知足、只依著削減、只依著遠離、只依著『就為了這件事』而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在這五種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當中是最上的、最好的、為首的、最高的、最殊勝的。」
增支部森林品(Araññavagga,AN 5.181–190)
十個項目跑同一句判語,而被分出高下的從來不是那個項目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五集的第十九品,十經,第四個五十經篇的第四品,也是本集最短的一品(4.3 KB)。品名取自第一經。
第一件是本品數的不是十種行為,是同一個句型裡的五個「因為」。
那五個是:遲鈍糊塗、有惡的欲求被欲求推著、發瘋心亂、「這是覺悟者與覺悟者的弟子稱讚過的」、只依著少欲知足削減遠離與「就為了這件事」。 十經裡這五格一字不改,換的只有那個項目。
前三種算不上動機。 不懂、要名聲、生病——三樣都不是他選的;而經文照樣把它們與後兩種並列,用同一個句型。
第四種最值得記。 理由沒有錯,做的事也對;而它排在第四,不是第五。照著讚許去做,本品認為還不到頂。
第五種列了五樣依靠,而最後那一樣沒有內容。 少欲、知足、削減、遠離都說得出是什麼,「就為了這件事」說不出——它指的正是這件事本身。
第二件是十個項目分成兩類,而經文不替它們排序。
前五個是住處與衣服:住在森林裡、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住在樹下、住在墳地、住在露天底下。 後五個是身體與吃:坐著不躺下、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一天只吃一頓、吃過就不再吃、只吃缽裡那一份。
其中九個是加上一道限制,只有一個是不去選。 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其餘九項全部是把可選的範圍縮小,而這一項是不挑;經文不因此換一套說法。
最後三個項目把一頓飯的三個環節各扣住一處。 一天只吃一頓管次數,吃過就不再吃管吃完之後還能不能再接,只吃缽裡那一份管一次裝多少;而經文不說三者可以疊加。
第三件是本品的形狀是頭尾完整、中間八經只列五種。
第一經與第十經把整套結構寫全:五格、排名次、醍醐的譬喻。 中間八經只寫「有這五種某某的人」,第二格起用省略號。
第五至第九經在母本裡各只有一行。 連第一格都沒有寫出來;依憲法第六節,原文用省略號的地方譯文比照省略,五格依前四經補足——而那一份在本品裡逐字相同。
頭尾兩經那一段排名次加醍醐的譬喻逐字相同。 換掉的只有那個項目;也就是說本品真正在做的事,是用十個項目跑同一句判語。
第四件是本品從頭到尾不評價那十個項目本身。
住在森林裡、只穿碎布、住在墳地、只吃缽裡那一份,沒有一個被說成好或者不好。 被分出高下的是做那件事的人為什麼做。
而住在墳地那一項上這個做法特別刺眼。 因為遲鈍糊塗、因為要名聲、因為發瘋而住在墳地——經文把這三種與少欲、知足那一種放在同一份清單裡,一句區別也不作。
醍醐那個譬喻用的是同一條加工線的五個階段。 乳、酪、奶油、酥、醍醐;而本品的五種人也是五格,經文不把兩邊一格一格對起來,只取最後一格。
③ 結構脈絡
本品十經:住在森林裡的人、衣服、住在樹下的人、住在墳地的人、住在露天底下的人、坐著不躺下的人、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的人、一天只吃一頓的人、吃過就不再吃的人、只吃缽裡那一份的人。攝頌兩行點這十個名字,與經題一一對得上。
品末語作「森林品第四」。 本品是第四個五十經篇的第四品,檔頭作第十九品。
第二經沿用既有的中文經名。 Cīvara 與《相應部》第十六相應第十一經同作《衣服經》;那一經講的是大迦葉與阿難,本經講的是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的五種人——同一個標籤兩件事,登記進同名分立表。
八個項目照表寫,全部是既有定譯。 住在森林裡的(M5)、穿撿來的碎布縫成的衣服的(M5)、住在樹下的(M40)、住在露天底下的(M40)、住在墳地的、坐著不躺下的(M113)、有什麼住處就住什麼的(M113)、一天只吃一頓的(M113)。
兩個項目本專案首見。 khalupacchābhattika 作「吃過就不再吃的」——khalu 是拒絕的語氣詞,pacchābhatta 是飯後;指吃完之後有人再供養也不接。pattapiṇḍika 作「只吃缽裡那一份的」,指不另外收第二個容器。
醍醐那一串沿用既有定譯。 從牛有乳、從乳有酪、從酪有奶油、從奶油有酥、從酥有醍醐;sappimaṇḍa 依憲法 v1.4 作「醍醐」,保留級。
本批到本品結束,五集譯到第一百九十經。 下一批是第二十品至第二十四品(Brāhmaṇa/Kimila/Akkosaka/Dīghacārika/Āvāsika,AN 5.191–240),五十檔,照體例補充一之三那張表。
本品新增的條目收在術語表第九十五節。
📖 延伸閱讀
第十九品,五集最短的一品。十個項目跑同一句判語,而分出高下的從來不是那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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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品。十經的主詞都是在家男眾,前三經用同一份五格接三個一個比一個重的判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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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品,五集有完整敘事場面最多的一品。前五經有人有地有對話,後五經一句敘事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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