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02 0151 0162 二集.接待品:同一個判語再用十二次,名目從待人換到往外找,再換到擁有的東西

增支部二集第一百五十一至一百六十二經 接待品(Santhāravagga)

同一個判語再用十二次:接待、尋求、供養、珍寶,都是法的那一種最上

十二經接著上一品的句型,一經換一個名目:接待、待客周到、尋找、尋求、追尋、供養、款待的禮、成就、增長、珍寶、積存、廣大。每一樣都分財物的與法的,每一次都判法的那一種最上。

上一品的名目是給出去的事,本品前七經換成對人的禮與往外找,後五經換成擁有的東西:成就、增長、珍寶、積存、廣大。兩品二十二經只用了一個判語。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兩種接待。是哪兩種呢?

財物的接待,與法的接待。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接待。

比丘們,這兩種接待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的接待。」

「比丘們,有這兩種待客周到。是哪兩種呢?

在財物上待客周到,與在法上待客周到。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待客周到。

比丘們,這兩種待客周到之中,最上的是這個:在法上待客周到。」

「比丘們,有這兩種尋找。是哪兩種呢?

財物的尋找,與法的尋找。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尋找。

比丘們,這兩種尋找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的尋找。」

「比丘們,有這兩種尋求。是哪兩種呢?

財物的尋求,與法的尋求。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尋求。

比丘們,這兩種尋求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的尋求。」

「比丘們,有這兩種追尋。是哪兩種呢?

財物的追尋,與法的追尋。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追尋。

比丘們,這兩種追尋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的追尋。」

「比丘們,有這兩種供養。是哪兩種呢?

財物的供養,與法的供養。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供養。

比丘們,這兩種供養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的供養。」

「比丘們,有這兩種款待的禮。是哪兩種呢?

財物上的款待的禮,與法上的款待的禮。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款待的禮。

比丘們,這兩種款待的禮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上的款待的禮。」

「比丘們,有這兩種成就。是哪兩種呢?

財物的成就,與法的成就。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成就。

比丘們,這兩種成就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的成就。」

「比丘們,有這兩種增長。是哪兩種呢?

財物的增長,與法的增長。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增長。

比丘們,這兩種增長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的增長。」

「比丘們,有這兩種珍寶。是哪兩種呢?

財物的珍寶,與法的珍寶。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珍寶。

比丘們,這兩種珍寶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的珍寶。」

「比丘們,有這兩種積存。是哪兩種呢?

財物的積存,與法的積存。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積存。

比丘們,這兩種積存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的積存。」

「比丘們,有這兩種廣大。是哪兩種呢?

財物的廣大,與法的廣大。

比丘們,這就是那兩種廣大。

比丘們,這兩種廣大之中,最上的是這個:法的廣大。」


增支部接待品(Santhāravagga,AN 2.151–162)

同一個判語再用十二次,名目從待人換到往外找,再換到擁有的東西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十二經接著上一品的句型:有這兩種某某,財物的與法的,最上的是法的那一種。

第一件是名目往哪裡走。前兩經是待人:接待、待客周到。第三至五經是往外找:尋找、尋求、追尋,三個近義詞排成三經。第六、七經是對人的禮:供養、款待的禮。最後五經是擁有的東西:成就、增長、珍寶、積存、廣大。上一品是給出去,本品前半是迎進來、找出去,後半是留在身上。

第二件是那三個「找」。尋求在《中部》第二十六經分成聖者的與不是聖者的,本品把它換成財物的與法的;三個近義詞一經一個,原典沒有說它們有什麼分別,譯文用三個不同的中文詞,只是為了不把三經寫成同一經。

第三件是兩品一個判語。布施品與本品合起來二十二經,判語一字不換。這兩品在二集裡是一組,而在二集之外,財物與法的對舉最常出現的場合是《中部》第三經:做法的繼承人,不做財物的繼承人。

③ 結構脈絡

原典一個檔、十二經,品末語作「接待品第四」,沒有攝頌。

用字。 santhāra 作「接待」,與 paṭisanthāra 分開——後者依 D33 那一條作「待客周到」,句型改作「在財物上待客周到,與在法上待客周到」;esanā 作「尋找」,pariyesanā 依主條作「尋求」,pariyeṭṭhi 作「追尋」;pūjā 作「供養」;ātitheyya 依主表作「款待的禮」;iddhi 依 D17 的 catasso iddhiyo 作「成就」,不作「神變」——這裡說的是富足與成功,不是超常的能力;vuddhi 作「增長」;ratana 依 AN 5.143 那一條作「珍寶」;sannicaya 依 sutasannicaya 作「積存」;vepulla 依主表作「廣大」。

📖 延伸閱讀

第十四品。同一個判語再用十二次,名目從待人換到往外找,再換到擁有的東西。

  • 前一篇|AN 02 0141 0150 二集.布施品
    第十三品。十個給出去的名目,每一個都分財物的與法的,判語十次都落在法那一邊。

  • 下一篇|AN 02 0163 0179 二集.等至品
    第十五品,第三個五十經篇在這裡結束。十七對名目只列不判,與法品合起來幾乎就是舍利弗那一份清單。

回到全集目錄:《增支部》現代語譯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AN 01 0001 0010 一集.形色等品:整部書的第一個句型,與它一開始就對稱的兩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