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01 0098 0139 一集.第二.放逸等品:同一份清單的第二、第三輪,與一份關於「說成」的十件顛倒

增支部一集第九十八至一百三十九經 第二.放逸等品(Dutiyapamādādivagga)

同一份清單再排兩遍,第三遍換成僧團裡的十件顛倒:有人把不是法的說成是法

四十二經分三段。第一段十六經把上一品那八對原封不動再說一次,只在句首加一個框:就自己這邊的支分來說,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個支分,像它這樣通向大的沒有好處;有壞的朋友與有好的朋友那一對,框換成「就外面的支分來說」。八對裡只有朋友那一對被放到外面,其餘全部算在自己身上。第二段十六經把判語換成真正的法:放逸、懶散這一邊讓真正的法忘失、消失,不放逸、發起精進那一邊讓它持續、不忘失、不消失。原典在這裡記一句「四句一組的那一段結束」。

第三段十經是新材料,而它說的已經不是一個人身上的品質,是一群比丘做了什麼:把不是法的說成是法,把法說成不是法,律與不是律,如來說過與沒有說過、實行過與沒有實行過、制定的與沒有制定的。凡是這樣做的比丘,走的路是為了許多人的不利、許多人的苦,他們積下很多不是福的東西,讓這個真正的法消失。

判語的對象在這一品從「一樣法」移到了「真正的法」本身。法會不會消失,第二段說看比丘放不放逸,第三段說看比丘把什麼說成什麼。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自己這邊的支分來說,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個支分,像放逸這樣通向大的沒有好處。比丘們,放逸通向大的沒有好處。」

「比丘們,就自己這邊的支分來說,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個支分,像不放逸這樣通向大的利益。比丘們,不放逸通向大的利益。」

「比丘們,就自己這邊的支分來說,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個支分,像懶散這樣通向大的沒有好處。比丘們,懶散通向大的沒有好處。」

「比丘們,就自己這邊的支分來說,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個支分,像發起精進這樣通向大的利益。比丘們,發起精進通向大的利益。」

「比丘們,就自己這邊的支分來說,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個支分,像欲求多這樣通向大的沒有好處……其餘皆是如此……少欲……不知足……知足……不從根源處作意(Yoniso manasikāra)……從根源處作意……沒有清楚覺知……清楚覺知(Sampajañña)……」

「比丘們,就外面的支分來說,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個支分,像有壞的朋友這樣通向大的沒有好處。比丘們,有壞的朋友通向大的沒有好處。」

「比丘們,就外面的支分來說,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個支分,像有好的朋友這樣通向大的利益。比丘們,有好的朋友通向大的利益。」

「比丘們,就自己這邊的支分來說,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個支分,像投入不善的法、不投入善的法這樣通向大的沒有好處。比丘們,投入不善的法、不投入善的法通向大的沒有好處。」

「比丘們,就自己這邊的支分來說,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個支分,像投入善的法、不投入不善的法這樣通向大的利益。比丘們,投入善的法、不投入不善的法通向大的利益。」

「比丘們,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樣法,像放逸這樣讓真正的法忘失、消失。比丘們,放逸讓真正的法忘失、消失。」

「比丘們,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樣法,像不放逸這樣讓真正的法持續、不忘失、不消失。比丘們,不放逸讓真正的法持續、不忘失、不消失。」

「比丘們,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樣法,像懶散這樣讓真正的法忘失、消失。比丘們,懶散讓真正的法忘失、消失。」

「比丘們,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樣法,像發起精進這樣讓真正的法持續、不忘失、不消失。比丘們,發起精進讓真正的法持續、不忘失、不消失。」

「比丘們,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樣法,像欲求多這樣讓真正的法忘失、消失……其餘皆是如此……少欲……不知足……知足……不從根源處作意……從根源處作意……沒有清楚覺知……清楚覺知……有壞的朋友……有好的朋友……投入不善的法、不投入善的法。比丘們,投入不善的法、不投入善的法讓真正的法忘失、消失。」

「比丘們,我不看見有另外任何一樣法,像投入善的法、不投入不善的法這樣讓真正的法持續、不忘失、不消失。比丘們,投入善的法、不投入不善的法讓真正的法持續、不忘失、不消失。」

「比丘們,那些把不是法的說成是法的比丘,比丘們,那些比丘走的路是為了許多人的不利,為了許多人的苦,為了天神與人類的沒有好處、不利與苦。比丘們,那些比丘積下很多不是福的東西,而且讓這個真正的法消失。」

「比丘們,那些把法說成不是法的比丘,比丘們,那些比丘走的路是為了許多人的不利,為了許多人的苦,為了天神與人類的沒有好處、不利與苦。比丘們,那些比丘積下很多不是福的東西,而且讓這個真正的法消失。」

「比丘們,那些把不是律的說成是律……其餘皆是如此……把律說成不是律……其餘皆是如此……把如來沒有說過、沒有講過的說成如來說過、講過……其餘皆是如此……把如來說過、講過的說成如來沒有說過、沒有講過……其餘皆是如此……把如來沒有實行過的說成如來實行過……其餘皆是如此……把如來實行過的說成如來沒有實行過……其餘皆是如此……把如來沒有制定的說成如來制定的……其餘皆是如此……把如來制定的說成如來沒有制定的比丘,比丘們,那些比丘走的路是為了許多人的不利,為了許多人的苦,為了天神與人類的沒有好處、不利與苦。比丘們,那些比丘積下很多不是福的東西,而且讓這個真正的法消失。」


增支部第二.放逸等品(Dutiyapamādādivagga,AN 1.98–139)

同一份清單的第二、第三輪,與一份關於「說成」的十件顛倒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四十二個經號,是一集至此最大的一品,分三段。

第一件是「自己這邊」與「外面」。第一段十六經重跑上一品的八對,句首加一個框:就自己這邊的支分來說。八對裡只有朋友那一對改成「就外面的支分來說」。放逸、懶散、欲求多、作意、清楚覺知(Sampajañña)、投入什麼樣的法,都被算成自己這邊的;交什麼樣的朋友,被算成外面的。原典用一個框把一個人身上的因素分成裡外兩邊,而外面只有一格。

第二件是判語換到了法本身。第二段十六經把結果從「通向大的沒有好處」換成「讓真正的法忘失、消失」,正面是「持續、不忘失、不消失」。前面各品的判語落在一個人身上,這一段落在教法的存亡上——而決定存亡的,仍然是同一份個人品質的清單。原典在這一段末尾記一句「四句一組的那一段結束」,把第六品以來這一整套品質與判語的組合收起來。

第三件是十件顛倒。第三段十經說的不再是品質,是行為:把不是法的說成是法,法說成不是法,律與不是律,如來說過與沒有說過、實行過與沒有實行過、制定的與沒有制定的。十件與十集第三十七經起那幾經用來定義僧團分裂的十件逐字相同,而這裡不談分裂,只說後果:走的路是為了許多人的不利,積下不是福的東西,讓真正的法消失。

③ 結構脈絡

原典一個檔,經號 98–139,品末語作「第二.放逸等品第十」,沒有攝頌。

折疊。 原典第一段的第五至十二經(欲求多至清楚覺知)壓成一句,第二段的第五至十五經也壓成一句,第三段的第三至十經又壓成一句;各段都只把頭幾經寫滿。譯文照原典的省略寫,母本是各段的第一經。原典第一段那一句省略句的末尾帶著序數「第十二」,那是被壓進這一句的最後一經的序數,與其餘各經的序數一樣不譯。

編目語。 第二段末原典記 Catukkoṭikaṁ niṭṭhitaṁ(四句一組的那一段結束),不收入①。「四句一組」指的是自第六品起一樣品質配兩種法、兩種消長的那一套組合;原典沒有說明它從哪一經算起。

用字。 ajjhattika / bāhira 依主表(六處的)作「自己這邊的/外面的」;aṅga 作「支分」;saddhammassa sammosāya antaradhānāya 依主表作「讓真正的法忘失、消失」;十件顛倒依十集第三十七經的既有定譯;apuñña pasavati 依主表作「積下很多不是福的東西」。

📖 延伸閱讀

第十品,一集至此最大的一品。同一份清單再跑兩輪,最後十經是把不是法的說成是法的十件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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